杨崇山
杨崇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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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山(1881年?—?)[1]字简齐,一字简斋,黑龙江省龙江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3]
生平
杨崇山自幼有志于学,及长,醉心西学。壮年,入山海关,自直隶法政学堂肄业。毕业后,回到黑龙江省,曾任黑龙江省高等检察厅检察官。任内“该省刑无滥用,狱无怨声”。民国元年(1912年),被举为第一次司法会议会员。[3]民国二年(1913年),龙江县的叶成玉当选黑龙江省的国会众议院议员,杨崇山当选黑龙江省的国会参议院议员。[2][3]国会解散后,杨崇山回到家乡闭居,不问政事。1916年国会重开,仍到北京继续任国会参议员。[3]
1918年,杨崇山当选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员,任至1920年第二届国会解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