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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台风暴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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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停课指引。

历史

  • 1996年7月22日,政府公报第22/SAAEJ/96号批示台风暴雨学校停课指引颁布。[1][2]
  • 2010年4月21日:加入暴雨警告在不同时间生效时的新停课指引(第68/201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生效,废除旧停课指引(第34/200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 2013年12月1日:气象局与教青局检讨暴雨天气发放信息机制后的新停课指引(第246/2013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生效,可能涉及停课决定时,将提前在早上6时半前决定是否发布相关警告,并废除原由早上7时作出相关决定的旧停课指引(第68/201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3]
  • 2016年10月1日:因应年初的2016年北半球寒流,加入了特别寒冷或特别酷热情况的新停课指引(第105/2016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生效,并废除旧停课指引(第246/2013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4]
  • 2020年9月1日:因应暴雨警告信号改为三级制,相应修定的新停课指引(第62/202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生效,并废除旧停课指引(第105/2016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学校在台风或暴雨信号悬挂时应采取的措施

信号或情况 发出时间 中学 小学、幼稚园、特殊教育
三号风球
(且当日未曾发出八号或以上风球)
06:30-09:00 照常上课 全日停课
11:30-14:00 下午停课
上课时段发出 进行教育活动,直至放学
八号或以上风球 06:30后 全日停课
00:00-06:30期间由八号或以上风球改发三号风球
三号风球06:30仍然生效
全日停课
黄色暴雨警告信号 任何时间 照常上课
(学校不视为迟到或缺勤,并将调整或补回倘有的测考和评核,视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学生的穿着)
红色暴雨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06:30-09:00 上午停课 全日停课
11:30-14:00 下午停课
上课时段发出 进行教育活动,直至放学
17:30预计翌日最低气温3℃或以下/最高气温38℃或以上 (翌日)照常上课 (翌日)全日停课
17:30预计翌日最低气温0℃或以下/最高气温40℃或以上 (翌日)全日停课

在停课情况校方应采取:

  • 学校应保持校舍开放,在正常进行教育活动的时段内安排人员安置及照顾返抵学校的学生,并为其安排适当的活动,直至在安全的情况下让学生离校回家。

紧急求助电话

电话号码 部门
2857 2222 消防队
2831 3731 仁伯爵综合医院
2837 1333 镜湖医院
治安警察局
999 紧急求援
992 图文传真(聋哑人士专线)
2857 3333 要求援助(治安警察局专线)
司法警察局
993 报案热线
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1311 气象咨询

相关短片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1. ^ 政府公報昨日宣佈當局批示颱風暴雨學校停課指引頒佈. 澳门日报. 1996-07-23. 
  2. ^ 印務局 - 第22/SAAEJ/96 號批示. bo.io.gov.mo. [2022-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3). 
  3. ^ 關於在暴雨或颱風下新的停課措施.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3-11-30 [2023-11-16] (中文(繁体)). 
  4. ^ 印務局 -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bo.io.gov.mo. [2023-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