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苏州宇文宙武/存档14
普京译名问题
经客栈的一番讨论,阁下还反对移动到弗拉基米尔·普京吗?不是说要阁下支持“二名法”,而是即然“三名法”有这么多争议,应用回“时间优先”的弗拉基米尔·普京,就如若条目一开始是用“三名法”而又不是无人用,我不会提出移动。--Risk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2:55 (UTC)
- 晕,进不去你的讨论页,我还是在这里回复好了。我的初衷没有变,也就是“三名法”是全称,“单名法”最常用,“二名法”则要差一点,而且也有不少人支持我。其实大陆对于俄国人和前苏联人的命名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简化的“三名法”,举个例子,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更常用的是“约·维·斯大林”,一度比“二名法”还要常用,所以这样一来就有四种命名方法,在我看来还是用全名没有争议。但是,我也不会再擅自移动,先保证现有的“二名法”没有重名再说。——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7日 (日) 03:08 (UTC)
- 另就之前讨论中不理智的行为向阁下致歉。——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7日 (日) 03:12 (UTC)
- 其实“三名法”、“二名法”或简化“三名法”都合乎方针,问题是弗拉基米尔·普京是原有名称,“三名法”没共识就用回“二名法”,若阁下创建以“三名法”命名的俄国人物条目,我不会提出移动,因为这命名没错,就如弗拉基米尔·普京的情况一样。--Risk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3:21 (UTC)
- 我认为“二名法”不符合方针,现在还在讨论,你就移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三名法”也已经用了好几年了,表明大家也认可这种命名法。若你提出移动请求,必须达成共识,若达不成,只能维持现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7日 (日) 03:41 (UTC)
- “二名法”是原有名称,从talk: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可见以往没对“三名法”达成任何共识,你所谓“二名法不符合方针”就是“不符合‘使用全称’”,而早回应了弗拉基米尔·普京符合“使用全称”中“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普京”违反“使用全称”,弗拉基米尔·普京符合“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即使“三名法”和“二名法”都没共识,用回“时间优先”的弗拉基米尔·普京才正确,何况在客栈的讨论中提出理据支持“三名法”的只有你,而对反对理据你似乎置之不理,现在还认为“二名法”不符合方针。--Risk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3:54 (UTC)
- 若阁下坚持要达共识才能移动,那就没可能反对移动回弗拉基米尔·普京,因为当年将弗拉基米尔·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时并没达成任何共识,现在的移动请求是将“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普京”,而非将“弗拉基米尔·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是因为阁下之前在弗拉基米尔·普京的不当操作。望阁下理解。--Risk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14:13 (UTC)
- 当年评选优良条目时就已经用了“三名法”,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了,可以视为达成共识。我也没有什么不当操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10日 (三) 02:00 (UTC)
- 若真的达成共识,现在就不会那么多人反对。程序上没对“三名法”作任何共识,现在也有争议。要达共识才能移动,这也是阁下的坚持。--Risk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06:49 (UTC)
- 是否曲直管理员自会明断,不用你代劳。——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10日 (三) 07:33 (UTC)
- 若真的达成共识,现在就不会那么多人反对。程序上没对“三名法”作任何共识,现在也有争议。要达共识才能移动,这也是阁下的坚持。--Risk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06:49 (UTC)
- 当年评选优良条目时就已经用了“三名法”,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了,可以视为达成共识。我也没有什么不当操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10日 (三) 02:00 (UTC)
- 若阁下坚持要达共识才能移动,那就没可能反对移动回弗拉基米尔·普京,因为当年将弗拉基米尔·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时并没达成任何共识,现在的移动请求是将“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普京”,而非将“弗拉基米尔·普京”移到“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是因为阁下之前在弗拉基米尔·普京的不当操作。望阁下理解。--Risk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14:13 (UTC)
- “二名法”是原有名称,从talk: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可见以往没对“三名法”达成任何共识,你所谓“二名法不符合方针”就是“不符合‘使用全称’”,而早回应了弗拉基米尔·普京符合“使用全称”中“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普京”违反“使用全称”,弗拉基米尔·普京符合“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即使“三名法”和“二名法”都没共识,用回“时间优先”的弗拉基米尔·普京才正确,何况在客栈的讨论中提出理据支持“三名法”的只有你,而对反对理据你似乎置之不理,现在还认为“二名法”不符合方针。--Risk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3:54 (UTC)
- 我认为“二名法”不符合方针,现在还在讨论,你就移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三名法”也已经用了好几年了,表明大家也认可这种命名法。若你提出移动请求,必须达成共识,若达不成,只能维持现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7日 (日) 03:41 (UTC)
- 其实“三名法”、“二名法”或简化“三名法”都合乎方针,问题是弗拉基米尔·普京是原有名称,“三名法”没共识就用回“二名法”,若阁下创建以“三名法”命名的俄国人物条目,我不会提出移动,因为这命名没错,就如弗拉基米尔·普京的情况一样。--Risk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3:21 (UTC)
希望您关注
- (&)建议:恳请苏州宇文宙武关注此议题:“海天盛筵事件”条目探讨。在下不胜感激!——守望者爱孟敬上 116.228.127.166(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3:25 (UTC)
您好 请教一下
信徒 (电视剧)里面最后那个人说的是“i put her with her father”我不知道怎么翻译于是搞了一句家乡话上去;另外条目移动再次陷入僵局Talk: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我感到很无奈,如果亲有那股劲可以去推动下。--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2:19 (UTC)
- 不过我不抱希望以后移动条目就要移动过去后让他们没法移动过来 上次就吃了闭门跟,视屏这里有 http://tvfantasy.net/2013/06/11/newsletter-2013-06-11-ravenswood-community-under-the-dome-got-futurama-believe-and-more/ 我还希望有人能重写我这个简介DYK上去都够呛。。。--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2:32 (UTC)
- 谢了,这电视剧我会看都是问题纯粹为了条目数量~--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2:44 (UTC)
紫色星
紫色星章 | ||
持续不断的努力需要嘉许。 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8月16日 (五) 03:01 (UTC) |
古琴条目评选特色条目求助
不过好像我的操作不对,并没有出现在评选列表里,非常感谢。Topliuchao(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5:18 (UTC)
Re:感谢对本人巡查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感谢前辈对新人的肯定与支持,本人会继续努力做好巡查工作。--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6:47 (UTC) |
回复:请管理员秉公办事
没看出来这数位用户的行为与User:うちはイタチ有什么一致的地方。乌拉跨氪 2013年8月31日 (六) 10:41 (UTC)
- 如果chaus或其他用户对每一个条目评选都投这样的票那么我才会将其视为与User:うちはイタチ一致。那把“对照特色列表评选要求,语句通畅,来源清晰,特投此票”也视为无效又如何解释?。乌拉跨氪 2013年8月31日 (六) 10:46 (UTC)
- 该票之后即应把模板去掉,否则这种行为与扰乱没有差别。乌拉跨氪 2013年8月31日 (六) 11:06 (UTC)
- 他改票在我进行处理之前。而在我处理之后你进行了2次回退。请问,这2次回退,阁下是否欠妥呢?乌拉跨氪 2013年8月31日 (六) 11:12 (UTC)
Re:特色列表评选争议
抱歉,对此关注不多。在未了解标准的情况下恕难决定……--广雅 范★ 2013年9月2日 (一) 10:24 (UTC)
Re.关于用户页的讨论
- 只要阁下不介意就好,我单纯只是举常看到的用户当例子,本身也没其他特别用意,谁知有人居然趁此讨论机会,硬是开副标指名挑着你的用户页,既然指引纯为“人们应当但不是强制规定必须遵循的建议方针”,也没啥强制力要求每个维基用户应该遵循。这种人不要理他也就是了,当作是场独脚戏,看他自己一个人慢慢演。--Znppo(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1:16 (UTC)
Re:
- 对于遭傀儡影响的投票,我认为应当撤销傀儡选票或重新评选。但是此次事件中具体采取哪种方案我感觉留给社群讨论。-Mys_721tx (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03:24 (UTC)
古琴第3次评选特色
您好,近一个月来古琴改进很多,第3次评特色,还请指正Topliuchao(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3:46 (UTC) 单独的评选页面有些问题,请前往特色条目评选的页面中的古琴一栏,如下地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89%B9%E8%89%B2%E6%9D%A1%E7%9B%AE%E8%AF%84%E9%80%89#.E5.8F.A4.E7.90.B4
《维基人》2013年9月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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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人》月刊代理邮递员--RanyvAI(留言) 2013年10月12日 (六) 13:45 (UTC)
杯形饼送给您!
您好,经过充分讨论,多位维基人已经制订出一套适合虚拟角色/组织的方针指引,希望您可以参与投票,将这个指引成为维基百科的ACG条目的转折点,投票地址在这里,感谢你的支持与关注。 田中是好人(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1:43 (UTC) |
注意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偷换Shizhao版本
注意以下两版本的差异[1]:
对于虚构事物,例如动画、漫画、游戏、小说、电影等非现实作品中出现的组织、个人及类似存在,如果有独立可靠的第三方来源的有效介绍(包括对周边产品的有效介绍,介绍中有基本的产品介绍如产品的概况、特色等,且非广告宣传(明显对产品倾向宣扬优点,或推荐读者购买)或商品销售页面),可视为该虚构事物(ACG 的角色、组织等)具有关注度。而即使是存在此周边产品报导,如果相应产品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报导,如销量极低,应慎重考虑条目存在支持来源的可靠性
对于虚拟对象,例如动画、漫画、游戏、小说、电影中出现的组织及个人及类似存在,凡是存在涉及该虚拟事物,经由独立第三方的可靠来源的周边产品有效介绍,介绍中有基本的产品介绍如产品的概况、特色等,且非广告宣传(明显对产品倾向宣扬优点,或推荐读者购买)或商品销售页面,即可证明对象(ACG 的角色、组织等)具有现实关注度。而即使是存在此产品报导,如果相应产品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报导,如销量极低,应慎重考虑条目存在支持来源的可靠性。
另外倒底此投票区在投什么?是投下面那一项?
- “本区域旨在就进一步讨论方案是否实施进行投票,...”(投票决定要不要投?)
- “既然大家已经没有补充意见,我提议讨论此内容加入至方针政策里...”(是谁的案,页面在哪 ?)
--ACGGCA(留言)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34 (UTC)
RE:战国地图
抱歉,忘记了此事,到现在才记起,现已修改。--Iflwlou [ M { 2013年10月17日 (四) 17:05 (UTC)
RE:独裁者条目编辑争议
以这[2]修订版本来看,hanteng也只是修改了文句,那些“已故”的确可删去,直正内容上差异也只有哈菲兹·阿萨德,有来源支持的您可加上,如有争议应直接对话,实不希望见到两位前辈打编辑战。--Risk留言 2013年11月21日 (四) 12:30 (UTC)
- 其实也没什么看法了。以维基百科之大,总会有条目质量低下;在这种大争议的条目,胶着局面实在可以预见(其实在2013年2月27日起,那个有问题的列表已经出现了)。何况现在条目的版本转瞬即变,姑且看看最终版本会是怎样吧,无需急于一时而引发编辑战。只不过我没有兴趣编写,只能提出文章架构的建议。各方编者及IP不听的话,我就不会理了...我也有自己的编写计划的~_~
- 本来没有打算纠缠下去,只是难以接受hanteng君的回复而已。他很擅长将他的研究方法套用到维基,也很仔细研究维基百科各项细则,但忽略条目的性质及应有的结构--这是条目能否做到中立而不失基本内容的关键。所以我们会不停看到他对各级文献来源使用的理据、隔一会就引用一个维基百科的指引、把所有人的意见按照他的思路强行分章分节、加上一堆毫无必要的粗体和底色,等等。但他始终不会跟你说这个条目的架构应当如何、怎样写才能够做到中立。他只会说哪些来源是可以使用,然后他就用了。这种思路与不少拼贴而成的条目几无二致,相信老维基如你应该也见得多吧?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11月21日 (四) 12:58 (UTC)
可汗哈里发
Re. 皇帝是指统治帝国的人,通常地位高于国王。以此定义来看:
- 哈里发为阿拉伯帝国之主,称为皇帝,在概念上不冲突。
- 蒙古帝国,蒙兀儿帝国之主也使用大汗,可汗为称呼。
- 在秦朝之前,如周朝天子,虽然不称皇帝,在概念上,仍属皇帝,因为位阶高于王,为天下(帝国)的统治者。秦朝皇帝为周天子的继承者,周天子在概念上仍属皇帝。
- 奥图曼帝国之主,称苏丹,但在意义上也等同皇帝。
严格来说,罗马帝国皇帝也不称皇帝,但在翻译上,因概念相通,仍被译为皇帝。在哈里发等例子中,我认为也应适用。 --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03:49 (UTC)
Re.
- 哈里发不只是宗教领袖,也是政治领袖,基本上,它代表伊斯兰帝国的共主,类同天子,有君权神授之意。公认的哈里发有四个,但是许多后世的领袖,都自己冠上哈里发的称呼。历代伊斯兰世界之主,人人都想冠上哈里发之名。像是奥图曼帝国之主,也称哈里发。
- 在可汗的例子中,可汗这个条目是在解释这个称谓,这个称谓意思接近于国王或皇帝,要看它适用的地区与时期。不过它的含义中的确是有皇帝之意,因为可汗是许多部落的领袖,各部落之主若等同于王,则可汗可以等同为皇帝。
- 至于天子,在先秦时代,有争议,但在秦之后,天子等同于皇帝,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 在翻译之中,会有许多类同,但又有细微不同的东西存在,像王中之王,到底是王还是皇帝?就如同苏丹的本义只是总督,在地区性政权,苏丹算是王,但奥图曼帝国的苏丹就等同于皇帝,苏丹是王还是皇帝?
分类的用意是方便于查找,把意义接近的条目都收集在一起,使用者要得知精确的意义,就会去查看条目内容。在这方面,我觉得不必太严格。--Alfredo ougaowen(留言)
Re. 好吧,你开心就好。--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04:27 (UTC)
拓荒特别贡献奖
苏州兄。既然Jarodalien君尤其希望收集各种维基奖状;况且这些活动,对维基又无实质损害,阁下又何必横刀夺爱,阻他人之美呢?--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26日 (二) 01:57 (UTC)
- 那兄台还不如等没有人申请的时候再提,避免遇到尴尬,外人会以为兄台别有想法。--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28日 (四) 04:37 (UTC)
- 哎,拗不过你,又不是什么关于编辑内容的方针指引,何必那么事事较真啊。维基编辑很愉快的过程,不必弄得跟战场一样嘛。--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28日 (四) 12:26 (UTC)
热爱中共的“苏州宇文宙武”,请建立一个“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模板吧~
仿照{{User hate KMT}}的形式建立{{User love CPC}}。-- By LNDDYL.(留言) 2013年11月26日 (二) 10:01 (UTC)
快速删除
请尽量不要“单一地”使用“自己的理由”提报快速删除,米哈伊尔·亚历山德罗 (亚历山大三世之子)可以提报快速删除理由G10或R3。--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2月2日 (一) 00:02 (UTC)
- “只知道名字绝对错了就提删了”,存废提报和快速删除提报是两个东西。快速删除是程序快速,如果程序不正确,如何快速。--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2月2日 (一) 03:22 (UTC)
输油管条目
我也是因为提DYK才路过那个条目的,今天一见为何名字横列多国语言?似乎有点怪。--圆环之理(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06:52 (UTC)
- 这个跟我关系不大啊,我就不掺和了。--圆环之理(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07:04 (UTC)
Re:3RR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在下希望阁下与对方好好的沟通,因为封禁是用来防止破坏的工具,而不是当做束缚对方的工具,至于3RR的部分在下希望让其他管理员去处理这件事,因为遇到争论的时候必须要冷静下来才能够迎刃而解,当然在希望双方能够友善的面对所有的事物,希望阁下能够理解,祝好。--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12月5日 (四) 16: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