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前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假前提(或錯誤前提)是構成論證或三段論基礎的不正確命題。一個邏輯論證由於其前提的不正確性,有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1]。即便得出的結論是錯誤的,論證本身的邏輯有效性是由於該論證的內在一致性決定的,而不是其前提的邏輯正確與否。

例如,考慮這個三段論,它包含一個假前提:

  • 如果滿街都是濕的,那麼最近下過雨。 (大前提)
  • 滿街都是濕的。 (小前提)
  • 因此,最近下過雨。 (結論)

這個論證在邏輯上是有效的,但其結論並不總是正確的。因為它的大前提有可能是錯誤的——人們可能用水管沖洗街道,灑水車可能剛剛開過,當地的河流可能已經泛濫等等。簡單的邏輯分析不能揭示這個論證的錯誤,因為這種分析必須假定前提是真實的。因此,基於錯誤前提的論證可能比具有一般邏輯錯誤的論證更難反駁,甚至更難討論,因為其前提的真實性必須建立在所有各方都滿意的基礎上。這是一個基本認識論問題——建立因果關係的基礎。

基於假前提的論證還有一個特徵:它的結論可能實際上是正確的。再次考慮上面的例子,事實上很可能確實是因為最近下過雨,所以街道是濕的。然而這並不能證明大前提正確,但可以使其主張更難反駁。

資料來源

  1. ^ The essential Peirce: selected philosophical writings, Charles Sanders Peirce, Nathan Houser, Christian J. W. Kloesel, 1992, p.37, Google Books webpage: Books-G-SO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