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滿洲鐵道附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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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滿洲鐵道附屬地(日語:南満州鉄道附属地みなみまんしゅうてつどうふぞくち)簡稱滿鐵附屬地満鉄附属地まんてつふぞくち),是20世紀前半期南滿洲鐵道南滿鐵路兩側寬16.7公尺至3000公尺不等的所有地,總面積達524.34平方公里。 滿鐵對這些土地不僅擁有所有權,也有行政權

背景

俄羅斯帝國東清鐵路的附屬地有約20%的面積用於修建鐵路和附屬設施,其餘部分未作規劃和開發,而是出售或出租給各國商民以獲取利益。每年的長、短期地租獲利超過一百萬盧布。日俄戰爭爆發時,僅大連市區有成規模的規劃,大部分東清鐵路的附屬地都沒有市街的規劃和建設,只在車站附近有少量無序的建築物,基本沒有道路、上下水等基礎設施。[1]:137

歷史

1905年大日本帝國日俄戰爭中獲勝,根據《樸茨茅斯條約》獲得了俄羅斯帝國東清鐵道南滿洲支線,同時也繼承了鐵路附屬地制度。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變之後,滿鐵在其附屬地內的行政職能以及各種政治活動被逐漸削弱,其業務被置於關東軍司令部的監管之下。滿洲國建立後,原由滿鐵經營之學校、醫院、大學改由滿洲國國家經營。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取代滿鐵地位,滿鐵職責受到限縮。

1932年8月7日,關東軍司令官本庄繁與滿國務總理鄭孝胥簽訂《滿洲國鐵路、港灣、航路、航空及新線修建管理協定》,規定:「滿洲國將鐵路、港灣、水路經營及敷設委託於滿鐵。」[2]滿鐵獲得除中蘇合辦之中東鐵路滿洲里綏芬河)以外之東北所有鐵路之經營權。

1937年1月27日,南滿鐵道株式會社與日華北駐屯軍商定開發華北經濟五年計劃。11月5日,《日滿條約》簽訂[來源請求],撤銷治外法權和移交滿鐵附屬地行政權,滿鐵附屬地歸併入滿洲國管轄。但滿鐵仍然擁有土地所有權。

1942年,滿鐵總部由大連遷往新京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之後,滿洲國失去所有管轄權,而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亦停止運作,其資產大多被蘇聯紅軍接收並拆運回國。滿鐵資產清算工作直至1957年才最後結束[3]

概況

滿鐵附屬地包括鐵道沿線和附近的城鎮、廠礦等區域。滿鐵本線的附屬地最窄處有43公尺,最寬處有427公尺;安奉線的附屬地最窄處有17公尺,最寬處有36公尺。[4]:87俄羅斯在修建東清鐵路南滿部分時為了控制成本,線路都與已有的城鎮保持一定距離。而奉天、寬城子等地在日俄戰爭之前已經有大清政府設立的商埠地,供各國人商貿之用。[4]:108

行政

附屬地的最高行政機構就是社址在關東州的滿鐵總社。滿鐵總社設有地方部[4]:86,87,統管整個附屬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等。總社在附屬地內又下設許多出張所、事務所。由於附屬地的鐵路貫穿長春、四平、開原、鐵嶺、瀋陽、遼陽、鞍山、營口、蓋平、瓦房店、撫順、本溪、丹東等十餘個大城市。而這些城市都是各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

滿鐵附屬地原指大連至長春704.3公里、奉天至安東260.2公里、旅順線50.8公里、營口線22.4公里、撫順線52.9公里,以及甘井子、渾河、榆樹以及與這兩條幹線相連接的鐵路支線的鐵路用地,全長1129.1公里,占地面積1908年為182.76平方公里,到1936年擴大到524.34平方公里,包括許多城鎮、市街用地及礦區。

九一八事變前,日本殖民當局就是通過滿鐵附屬地來控制著大半個東北的經濟命脈。1937年,滿鐵附屬地的行政權移交給滿洲國,但滿鐵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滿鐵在其附屬地內的行政職能以及各種政治活動被逐漸削弱,其業務被置於關東軍司令部的監管之下[5]

滿鐵於1907年制定了《南滿洲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土地居民條例》。規定附屬土地的居民有義務繳納事實上的稅款,稱為「公費」,包括「家庭稅(相當於所得稅和公司稅)」和「混合稅(各種業務活動的營業稅)」。這比日本本土的稅收要低得多,但是即使如此,拖欠費用的人也可能會被要求搬離滿鐵附屬地。

附屬地分為「公費賦課區」和「中間區」,人口多而又富裕的地區作為「公費賦課區」收取公費,人口少而無法承擔公共費用的地區被指定為「中間區」,不收取任何公共資金。滿鐵在主要的公費賦課區設立了「地方事務所」。 同時設立了「地方委員會」作為地方事務所的諮詢機構。從1922年起舉行地方委員會委員選舉,賦予所有繳納家庭稅的居民和25歲及以上的男性投票權,換句話說,只要承擔家庭稅,未成年人和婦女均可享有投票權[6]

建設

工業建設

為了加快對南滿鐵路的改造,於1908年在大連建立了沙河口鐵路工廠,至1911年已初具規模,建成了占地面積達27萬坪的大工廠。由此,也相繼帶動了瓦斯、電氣、碼頭、煤礦等各種機械設備製造業和加工業的建立及產業的發展。大連港碼頭及防波堤的建設和改造使之年吞吐量達700萬噸貨物;安東港修築岸坡,並在安奉鐵路和鴨綠江架橋直通日據朝鮮;在營口港修築岸壁4000尺。

城市建設

以滿鐵附屬地中心作為當地行政機構,除奉天外在東北其他9個城市都設置了事務所,沿線大小約30個城市,相繼建有日本小學、中國公學堂等教育設施,及公園、圖書館、醫院和文化衛生機構,投資經營電氣事業、市場公司、報社、交易所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功能。滿鐵在附屬地的主要城市建設包括:車站站房及其他交通機關建築,滿鐵經營的旅館、醫院、郵局等公共設施,滿鐵社員家屬及駐軍家屬住宅,滿足日僑生活需要的文化教育設施、工商業建築,以及佛教寺廟神道教神社等宗教建築[7]

滿鐵奉天大和旅館

參見

參考資料

  1. ^ 何一民; 韓英. 中东铁路与民初东北城市发展变迁. 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6, 33 (3). 
  2. ^ 滿洲國史編纂刊行會. 《滿洲國史》. 東京: 謙光社. 1973. 
  3.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4. ^ 4.0 4.1 4.2 小林英夫. 満洲国を産んだ蛇 関東州と満鉄附属地. KADOKAWA. 2023-07-27. ISBN 978-4046064417 (日語). 
  5. ^ 小牟田哲彥. 大日本帝国の海外鉄道. 東京堂出版. 2015. ISBN 9784490209112 (日語). 
  6. ^ *森山康平. 写説 満州. ビジネス社. 2005. ISBN 4-8284-1221-2. 
  7. ^ 曲曉范. 满铁附属地与近代东北城市空间及社会结构的演变. 社會科學戰線.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