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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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旭(1909年10月28日—1985年10月1日),直隸(今河北安平馬店鄉趙院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黨員。

生平

生於中農家庭。1925年考入在天津的河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第36班。1929年暑假前經同班同學齊惠春介紹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9月轉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初任省立一師學生黨支部書記,6月12日在旱橋散發傳單時被捕,被河北省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判刑八年。關押在天津小西關的河北省第三監獄。1932年初任三監囚犯黨支部書記。1935年華北當局被局勢所迫,對政治犯實施大赦,減刑三分之一。張孟旭拒絕履行反共手續出獄。1936年1月12日出獄。在安平縣長堤小學當教員。

1937年抗戰爆發後,根據中共保南特委書記吳健民的指示在家鄉組織抗日武裝。1937年9月成立安平縣委(隱蔽在縣委領導的縣人民武裝自衛團大隊部內),安貴普為縣委書記,段占鰲為縣委軍事委員,張孟旭為組織委員,弓濯之為宣傳委員。縣委領導的縣武裝自衛團很快增加到500多人。1938年2月任冀中二地委巡視員、1938年9月到1939年5月深縣抗日政府縣長、冀中政治主任公署特派員、冀中第十專區專員、冀中行政公署民政科長等職。1942年5月到中共晉察冀中央分局黨校學習。1943年3月從黨校被分配到平北,任平西地委平北地分委委員、平西專員公署平北辦事處生任。1945年1月任平北地委委員、平北專員公署專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被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任命為張家口市民主政府市長。8月23日八路軍從日偽手中解放張家口,當天張孟旭以市長名義簽發了張家口市政府第一份公告並全城張貼。1946年10月撤出張家口後,任冀熱察行政公署副主任。1948年12月張家口第二次解放當天,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區司令部、政治部的命令,成立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張家口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張蘇為軍管會主任;牛樹才詹大南為副主任;張孟旭、蘇毅然為委員。同一天華北人民政府發布命令,任命張孟旭為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長。

1949年3月任冀東南下工作團總團長,6月率6個南下工作團抵達漢口,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和湖南省軍事管制委員會秘書長。協助黃克誠王首道蕭勁光金明高文華等省領導準備接管湖南的幹部整訓學習。1949年8月5日進入長沙市區後,還擔任聯絡湖南和平起義人士、貫徹黨的對和平起義人員的政策。毛澤東批給程潛5萬斤大米(折款)的工作特費,程潛指定張孟旭為他經管這筆特費,憑條支付,用於救濟確有生活困難的「辛亥革命同志會」的老人。

1953年任湖南省副省長,分管交通、郵電、文教衛生和外事等工作,併兼任省交通辦公室主任和黨組書記。1956年任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長。1956年8月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1960年任湖南省委書記處書記,主管文教工作,兼任中國科學院湖南分院院長和湖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1964年10月調任國務院文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協助張際春(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文教辦公室主任)工作。文革初期下放寧夏「五七」幹校勞動。1979年1月任教育部顧問。是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1]八十年代初主動退二線,積極撰寫回憶錄,總結監獄鬥爭的經驗,撰寫安平縣、平北抗日根據地、張家口地區的革命鬥爭史和湖南解放、建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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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