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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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篆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貫 湖廣荊州府夷陵州
字號 字紹芳
出生 嘉靖十一年(1532年)六月十五日
逝世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
配偶 娶石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王篆(1532年—1603年),紹芳,湖廣荊州府夷陵州紫陽(今宜昌)人。

生平

湖廣鄉試第八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五十二名,三甲第九十三名進士[1][2]。授江西吉水縣知縣,累官吏部文選司郎中,萬曆元年(1573年)四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二年十月升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三年十月升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五年九月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六年三月奉命清理軍職貼黃,六月升本院左副都御史,張居正以天下才推之,京師號為「鐵御史」。

萬曆八年四月升刑部右侍郎,九月改任吏部右侍郎,十年七月進左侍郎,張居正死後,直隸巡按御史王國彈劾他送給馮保玉帶十束、銀二萬兩,謀掌都察院,王篆疏辯乞罷,被調南京別衙門用。不久御史李廷彥復追數其貪縱不法諸事,皇帝遂令其冠帶閒住。萬曆十一年(1583年)歸里。十一年九月工科給事中王毓陽再次彈劾,被黜為民。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於夷陵城郊東山,夷陵人稱王篆為王天官,建有「天官牌坊」。

家族

曾祖王傑,廣州府同知;祖父王璲,德府左長史進階通議大夫;父王良策,號柱山。嫡母張氏;生母王氏。具慶下[3]

有子王之鼎、王之衡。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東湖縣誌》
  • 《宜昌府志》
官銜
前任:
羅黃裳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嘉靖四十一年任
繼任:
蘇士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