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副首相
英國副首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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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uty 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 |
國王陛下政府 | |
尊稱 | 副首相 (非官式) 非常尊敬的 (官式) 閣下 (外交) |
地位 | |
所屬 | |
直屬 | 英國首相 |
提名者 | 英國首相 |
任命者 | 英國君主 (按照首相建議) |
任期 | 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 |
首任 | 艾德禮 |
設立 | 1942年2月19日 |
網站 | 官方網站 |
英國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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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副首相(英語:Deputy 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國內閣的一個非常設高級官員,設立與否是由首相根據當時政治情況決定,首相還可以讓副首相兼任其他職務,比如首席大臣(或譯第一國務大臣),使之成為內閣最資深者。
與其他國家政府首腦副職不同,英國副首相在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雖然這個職務一直擔負特殊政府責任,且通常會在首相問答環節代替首相接受質詢。然而當首相不能履職(如缺席、生病或死亡等),副首相無權代理首相解散國會、任命同僚或為君主做簡報,也不能自動繼任首相和黨領袖的位置。副首相一職本身並沒有法理上的權力,通常會兼任其他內閣職位來獲得事實上的權力。
在聯合政府中,有可能任命小黨的領袖為副首相,如2010—2015年的保守黨—自民黨聯合政府中自民黨領袖尼克·克萊格即任副首相,使之有足夠的權力執行聯合協議的內容。
沒有憲法地位
英國的不成文憲法中並未規定副首相的職務。理論上,君主擁有在首相死亡、辭職或被解僱後選擇某人成立政府[Note 1]的不受限制的權利[Note 2][1] 。由此,認為常設副首相並無存在依據的論點是,副首相會被認為是首相的假定繼承人,而這侵犯了君主選擇首相方面的權利。[Note 3]
自副首相職位創立以來,只有兩位後來成為首相。1945年聯合政府破裂後舉行的大選中,克萊曼·艾德禮領導的工黨擊敗溫斯頓·邱吉爾的保守黨,艾德禮成為首相,但在聯合政府破裂到大選的兩個月間,艾德禮不是政府成員。1955年安東尼·艾登繼任邱吉爾為首相不是因為他是副首相,而是因為他一直被視為邱吉爾明顯和自然的繼承人。副首相的非經常性存在經常引起關於在若干場合該頭銜是否被授權的爭議。
副首相的職位在英國法律中未得到承認,因此此職位的持有人必須獲得額外的頭銜以便具有法律地位,並獲得額外的薪水。前任副首相尼克·克萊格就兼任樞密院議長,一個除主持英國樞密院以外沒有其他職責的職位。還有一些情況副首相會兼任首席大臣,例如2005年內閣改組後約翰·普雷斯科特失去了他的部門職責而獲得首席大臣頭銜,1995年麥可·赫塞爾廷任副首相時也被如此安排。
甄選
副首相的實際影響力和權力視擔任者的狀態而定,而不是任此職者天然就有影響力和權力。
工黨領袖克萊曼·艾德禮在邱吉爾領導的戰時內閣中對英國內政負總責,以使邱吉爾能專心於戰事。拉布·巴特勒在哈羅德·麥米倫任首相期間就已是副首相,但道格拉斯-休姆成為首相後巴特勒失去副首相頭銜。
1970—1974年的愛德華·希思政府中沒有副首相。但於1970—1972年任職的內政大臣雷金納·麥德寧卻在其回憶錄中稱自己是希思政府的副首相。文官隊伍之首威廉·阿姆斯特朗也非正式的被稱為副首相。[2]工黨副領袖兼下議院領袖愛德華·肖特在1974年—1976年間常被視為副首相,他成為紐卡斯爾泰恩市的榮譽市民時更是被公開這樣稱呼。
1979—1988年間威廉·懷特洛是瑪格麗特·柴契爾的副首相,他在1979—1983年任內政大臣,1973—1988年任上議院領袖。1989年外交大臣侯艾被任命為副首相兼下院領袖。柴契爾在其回憶錄《唐寧街歲月》中稱副首相是「政府這首航船的『壓艙石』」。1987年柴契爾贏得第三次大選後,行事風格越來越專斷,副首相懷特洛說:「那個女人再也不會參加第四次大選了」,他不久後即退休;1990年副首相賀維與柴契爾反目並辭職直接導致柴契爾垮台。柴契爾的繼任者約翰·梅傑在1995年前沒有副首相,1995年他任命了麥可·赫塞爾廷。
1997年工黨副領袖約翰·普雷斯科特被任命為東尼·布萊爾的副首相,還兼任環境、運輸及地區大臣,2001年這個「超級部門」被拆分,他以「副首相辦公室」的名義掌管剩餘的事務。2006年他不再管理這些事務,副首相辦公室改組為社區和地方政府部。戈登·布朗上台後,工黨副領袖哈莉特·哈曼沒有成為副首相,雖然她和第一國務大臣彼得·曼德森被視為布朗的副手。
2010年聯合政府成立,作為聯盟中小黨的領袖,尼克·克萊格被大衛·卡麥隆提名為副首相。2015年大選保守黨得以單獨執政,大衛·卡麥隆決定不再任命副首相,他時任向財政大臣喬治·奧斯本授予首席大臣的頭銜,使之成為自己的實際副手。2016年德蕾莎·梅伊成為首相後也沒有任命副首相,雖然她的競選保守黨領袖運動的競選經理克里斯·葛瑞林一度被傳言會是她的副首相。
辦公室和居所
與副首相一樣,副首相辦公室也沒有憲法上的地位,只有副首相被任命時,才會組建一個由其顧問和助手組成的副首相辦公室。最近一個副首相尼克·克萊格在白廳70號內閣辦公室總部有一個與唐寧街10號相連的辦公室。[3]普雷斯科特的辦公室則在白廳26號。[4]副首相辦公室不是獨立的,它是內閣辦公室的一部分。
由於副首相沒有憲法地位,所以副首相也沒有官邸。然而作為內閣大臣,副首相的擔任者還是能享用欽賜房屋和鄉村別墅。工作日時,尼克·克萊格住在自己位於倫敦帕特尼的私人住宅,周末則享用外交大臣的鄉間別墅舍夫寧。[5]普雷斯科特選擇住在原海軍部大樓,並在白金漢郡享有鄉間別墅多尼伍德。
列表
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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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肖像 | 任期 | 政黨職務 | 內閣兼職 | 首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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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萊曼·艾德禮 | 1942年2月19日 | 1945年5月29日 | 工黨領袖 | 自治領事務大臣 (—1943) 樞密院議長 (1943—) |
邱吉爾 (戰時聯合政府) | |||
赫伯特·莫里森 | 1945年7月26日 | 1951年10月26日 | 工黨副領袖 | 樞密院議長 (—1951) 下議院領袖 (—1951) 外交大臣 (1951—) |
克萊曼·艾德禮 | |||
安東尼·艾登 | 1951年10月26日 | 1955年4月6日 | 保守黨 | 外交大臣 | 溫斯頓·邱吉爾 | |||
名義上職務懸空,實際上 由保守黨的拉布·巴特勒擔任 |
1955—1962 | 安東尼·艾登 | ||||||
哈羅德·麥米倫 | ||||||||
拉布·巴特勒 | 1962年7月13日 | 1963年10月18日 | 保守黨 | 首席大臣 | ||||
名義上職務懸空,實際上 由工黨的喬治·布朗擔任 (1964–1970); 由保守黨的雷金納·麥德寧擔任 (1970–1972) |
1963—1979 | 亞歷克·道格拉斯-休姆 | ||||||
哈羅德·威爾遜 | ||||||||
愛德華·希思 | ||||||||
哈羅德·威爾遜 | ||||||||
詹姆士·卡拉漢 | ||||||||
威廉·懷特洛 | 1979年5月4日 | 1988年1月10日 | 內政大臣 (—1983) 樞密院議長 (1983—) 上議院領袖 (1983—) |
瑪格麗特·柴契爾 | ||||
侯艾 | 1989年7月24日 | 1990年10月1日 | 保守黨 | 樞密院議長 下議院領袖 | ||||
職務懸空 | 1990—1995 | 約翰·梅傑 | ||||||
麥可·赫塞爾廷 | 1995年7月20日 | 1997年5月2日 | 保守黨 | 首席大臣 | ||||
約翰·普雷斯科特 | 1997年5月2日 | 2007年6月27日 | 工黨副領袖 | 環境運輸及區域事務大臣 (—2001) 首席大臣 (2001—) |
東尼·布萊爾 | |||
職務懸空 | 2007—2010 | 戈登·布朗 | ||||||
尼克·克萊格 | 2010年5月11日 | 2015年5月8日 | 自民黨 聯合政府內的少數黨領袖 |
樞密院議長[6][7] 憲政改革部長 |
大衛·卡麥隆 | |||
名義上職務懸空,實際上 由保守黨的喬治·奧斯本擔任 (2015–2016); 由保守黨的達米安·格林擔任 (2017); 由保守黨的大衛·利汀頓擔任 (2018–2019); 由保守黨的多米尼克·拉布擔任 (2019–2021) |
2015年—2021年 | |||||||
德蕾莎·梅伊 | ||||||||
鮑里斯·強森 | ||||||||
多米尼克·拉布 | 2021年9月15日[8][9] | 2022年9月6日 | 保守黨 | 大不列顛大法官 司法大臣 | ||||
特蕾絲·柯菲 | 2022年9月6日 | 2022年10月25日 | 保守黨 | 衛生大臣 | 麗茲·特拉斯 | |||
多米尼克·拉布 | 2022年10月25日 | 2023年4月21日 | 保守黨 | 大不列顛大法官 司法大臣 |
里希·蘇納克 | |||
奧利佛·道登 | 2023年4月21日 | 2024年7月5日 | 保守黨 | 蘭開斯特公爵領地總裁 | ||||
安傑拉·芮納 | 2024年7月5日 | 現任 | 工黨 | 房屋、社區暨地方政府事務大臣 | 施凱爾 |
注釋
- ^ 根據英國憲政傳統,君主選擇首相的標準是「在下議院能夠生存」而非在下議院獲多數支持。在理論上,少數政府可以生存,如果反對黨在問題上分歧,沒有一起投票反對政府的話。在國家進入危機時刻,主權者選擇首相的標準也會提高為「能指揮下院的多數」。如果沒有多數黨,就迫使兩個黨組成聯合政府。後一種情況的顯例是1916年,英國君主喬治五世邀請安德魯·博納·勞組建政府,而勞拒絕,所以國王邀請大衛·勞合·喬治組建政府。喬治被迫以委員會的形式組建了聯合政府。
- ^ 沒有首相在1834年第二代墨爾本子爵威廉·蘭姆後被君主解僱。除非在特殊情況下,首相不能被解僱[1]
- ^ 在實踐中,君主的選擇受到一個明確的政黨結構的演變的限制,那就是每個黨都自行選舉領袖。只有在沒有黨派占多數,或者黨內的選舉就誰任領袖存在分歧的情況下,現代主權者才能自由地選擇誰來擔任首相。
參考文獻
- ^ 1.0 1.1 Stanley de Smith and Rodney Brazier,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Penguin, 1989) p.116.
- ^ Ziegler, Philip. "How the last Tory-Liberal deal fell apart" The Sunday Times, 9 May 2010.
- ^ Nick Clegg could be given use of stately home where John Prescott played croquet. Telegraph. 13 May 2010 [22 Ma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17).
- ^ Deputy Prime Minister | Contact us. Archive.cabinetoffice.gov.uk. [22 Ma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16 May 2010).
- ^ Hague and Clegg given timeshare of official residence. BBC News. 18 May 2010 [22 Ma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9).
- ^ The Latest News from the UK and Around the World. Sky News. [2020-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12) (英語).
- ^ Lib Dem leader Nick Clegg to be deputy PM. Reuters. 2010-05-11 [2020-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英語).
- ^ 伊丽莎白·特拉斯出任英国外交大臣. www.guancha.cn. [2021-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0).
- ^ 约翰逊改组内阁:原贸易大臣特拉斯取代拉布担任外交大臣. 東方網. [2021-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0).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