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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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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踏刑逼供。1780年出版。
Giles Corey在塞勒姆審巫案中遭受踏刑而死。1892年出版。

踏刑(法語:peine forte et dure;hard and forceful punishment)是一種利用人或畜牲的踐踏來奪取受刑者性命的一種刑罰。踏刑在世界各地都有記錄,特別是出產大象的印度泰國和古迦太基,這些國家都會讓身型笨重的大象把犯人踩死。

印度北部從前也有一個蘇丹,造了一台特別的夾板刑具。夾板分上、下兩層,每層重約300公斤,有垂直的路規相連,以方便移動上層的夾板。上層留有一個開口,用來固定犯人的頭部。蘇丹會叫妃嬪逐一踏上夾板的上層,直至夾在夾板之間的犯人被夾扁為止。當夾板站滿人的時候,約可容納150人。這個重量約數噸重,足以把人的骨頭也夾碎。

延伸閱讀

  • McKenzie, Andrea. "'This Death Some Strong and Stout Hearted Man Doth Choose': The Practice of Peine Forte et Dure in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Law and History Review, Summer 2005, Vol. 23, No. 2, pp. 279–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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