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式程式設計
程序式程式設計(英語:Procedural programming),又稱程序化程式設計,一種程式設計典範,衍生自指令式程式設計[1],有時會被視為是同義語。主要要採取過程呼叫或函式呼叫的方式來進行流程控制。流程則由包涵一系列運算步驟的過程(Procedures),常式(routines),子程序(subroutines), 方法(methods),或函式(functions)來控制。在程序執行的任何一個時間點,都可以呼叫某個特定的程序。任何一個特定的程序,也能被任意一個程序或是它自己本身呼叫。
最初的主要程序式程式語言出現在大約1957年至1964年,包括Fortran、ALGOL、COBOL、PL/I和BASIC[2],後來的Pascal和C發表於大約1970年至1972年。
參照
- ^ Programming Paradigms. [2021-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5).
- ^ Welcome to IEEE Xplore 2.0: Use of procedural programming languages for controlling production systems. ieeexplore.ieee.org. doi:10.1109/CAIA.1991.1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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