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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遠老君山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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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遠老君山石刻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
時代唐代清代
編號327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威遠老君山石刻位於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唐至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老君山石刻位於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鎮西鎮老君村,分佈於大老君山坡上,現存有四龕唐宋時期摩崖造像和歷代文人書法家題刻作品十余幅。其中,崖壁上雕刻的《紹熙判府曹公老君山保守記碑》是記錄紹熙府軍民抗元的珍貴歷史實物資料,但該石刻除標題以外,其余文字都已風化。清末著名詩人、書法家趙熙及其學生游老君山後,在石壁上留詩,敘述老君山的歷史傳聞和雄奇壯美的景色。老君山石刻雕刻精美,文字清晰,保存完好。除石刻以外,老君山還分佈石窟多座,其中佛道合龕造像在四川地區較為罕見,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2010年,老君山石刻被威遠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被內江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