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法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1年5月1日) |
在生物分类学上,三名法(英語:trinomial nomenclature)指針對物種学名的分类单位进行细分所採用的学术命名方式。三名法是在二名法传统的“属名+种小名”基础上补加了亚种的拉丁文名称而成,在动物學和植物學中使用的表述略有差異。
動物學
对於動物来说,物種以下只有一個分類层级──亞種。區別于二名法命名由“屬、種”的構成,三名法统一采用“属、种、亚种”的表述结构,其中前两个名可以缩写。如果只有单一亚种,则将种名重复做为亚种名。例如:
- 「Panthera tigris amoyensis」,其中「Panthera」為豹屬,「P. tigris」為虎,「P. t. amoyensis」特指華南虎;
- “Canis lupus familiaris”,其中“Canis”为犬属,“C. lupus”为灰狼,“C. l. familiaris”特指被人类驯化的家犬;
- “Oncorhynchus mykiss mykiss”,其中“Oncorhynchus”为钩吻鲑属(太平洋鳟),“O. mykiss”为虹鳟,“O. m. mykiss”特指做为指名亚种的堪察加虹鳟。
植物學
对於植物来说,在同一物種下可有不定數目的层级,其中亞種是最高层級。
在植物命名法中,《國際植物命名法規》规定物種下的分类单元名称均以三部分组成,并明确规定以下层级是法规所承认的:
- subspecies(亚种),缩写:subsp.,但“ssp.”也常用
- varietas(變種),缩写:var.
- subvarietas(亚变种),缩写:subvar.
- forma(变型),缩写:f.
- subforma(亚变型),缩写:subf.
- cultivar(栽培品种),缩写:cv.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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