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县 (唐朝)
唐朝垂拱二年(686年)置。后梁开平四年(910年),钱镠改为东场县,属婺州。北宋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改回东阳县。元朝时属婺州路。明朝、清朝时属金华府。
民国初年,全国废府,直属浙江省,后属金华道。1949年5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12军103、105团攻占东阳县城[1]。1949年起,属金华专区。1958年,磐安县并入东阳县。1973年起,隶属金华地区。1983年,恢复磐安县。1988年,改为东阳市(县级市)。
注释
- ^ 1949-1959年大事记. 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2005-04-11 [2014-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30)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