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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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時芳

大明江西副使
籍貫 四川潼川州鹽亭縣
字號 字士泰,號鳳岑
出生 嘉靖42年癸亥四月十八日(1563年5月9日)
逝世 ?年?月?日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四川鄉試舉人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會試中式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

任時芳(1563年5月9日—?年),字士泰,號鳳岑,四川鹽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鄉試第五名舉人[1],萬曆十七年己丑科禮記房會試中式三百三十九名,未廷試,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補乙未科殿試,成進士[2],歷官山東金鄉縣知縣[3][4]、廣東韶州府知府、江西副使[5]

家族

曾祖任榮信、祖任端〔舉正〕、父任纘〔教諭〕。

参考资料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2. ^ 《明神宗實錄·卷二百八十三》萬曆二十三年三月九日:禮部題三月十五日殿試中式舉人湯賓尹等三百名及前科未経殿試舉人任時芳等共三百四名一體送試報聞。
  3. ^ 《周季平先生文集》卷八第22頁
  4. ^ 「舉劾種馬地方官員疏……金鄕縣知縣任時芳小心捧玉大節飲氷恤民不啻慈母之保嬰裁冗眞同薙氏之刈草」,《太僕奏議》卷四
  5. ^ 《明神宗實錄·卷四百七十五》萬曆三十八年九月一日:陞工部員外曹爾禎為山西副使兼右參議廣東韶州知府任時芳為江西副使。
官衔
前任:
陸仁
明朝金鄉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王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