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祖
刘明祖(1936年9月—2022年12月28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60年,供职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1967年,任山东省威海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1970年,改威海市委办公室主任。1974年,升任市委副书记、书记。1979年,改任中共山东省乳山县县委书记[1]。1982年,升任中共山东省烟台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2]。1986年,改中共山东省临沂地委书记。1988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93年,兼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改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3]。1997年,兼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4]。
参考资料
- ^ 刘明祖. 新华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 ^ 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刘明祖向市档案馆捐赠珍贵文献. 威海市档案局.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3).
- ^ 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赞亚太森博循环经济. 慧聪印刷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4).
-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刘明祖简历. 新浪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8).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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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群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1994年8月-2001年8月 |
繼任: 储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高德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届 2003年3月-2008年3月 |
繼任: 王云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甘苦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3年1月-1995年1月 |
繼任: 赵富林 |
前任: 王群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7年1月-2003年1月 |
繼任: 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