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清
刘汉清(1915年—1996年2月22日),男,山东莱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刘汉清是山东莱西市南墅镇南墅村人。1937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后,历任八路军五支队民运科和敌工科干事、股长,莱阳县公安局特派员,莱阳县委宣传部长兼七区区委书记。1944年11月,任中共莱阳县委代理书记,1945年8月,任中共莱阳县委书记等职[1]。
1948年12月随军南下。1949年先后任江苏省中共镇江地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扬中县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沈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辽宁大学党委第二书记、沈阳市科委秘书长、辽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旅大市教育局长、中共旅大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秘书长、市委书记。1977年11月至1978年6月,担任旅大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2]。1979年,任中共辽宁省委纪委书记,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1985年离休后,坚持学习和理论研究。1996年2月22日病故[3]。
参考
- ^ 山东省莱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莱西县志.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0.02: 565. ISBN 7-209-00579-X.
- ^ 王鸫宾等主编. 东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下. 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 1996.12: 2178. ISBN 7-80507-413-5.
- ^ 刘汉清. 青岛政府网. [2018-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