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瑜 (金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瑜金朝棣州(今山东省惠民县)人。

刘瑜家里非常贫困,母亲去世无力安葬,于是将其子抵押以供给丧事。金章宗明昌年间,金朝朝廷下诏赐给他粟帛,免终身赋役。

參考資料

  • 金史》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