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直隸州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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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直隸州州同為台灣正式建省,台東正式置州之後的台東地區的地方官名稱,又名卑南州同。為台灣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台東地區統治者,官秩從七品。該官職始設置於1888年,隸屬於台東直隸州知州管轄,然一直未見任命,直到台灣民主國成立時,方由台東直隸州吏目提升。

歷任

# 姓名 任職日期(西曆) 任職日期(中曆)
1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