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東納單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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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量 表達式 公制數值
長度 (L) 1.38068×10−36 m
質量 (M) 1.85921×10−9 kg
時間 (T) 4.60544×10−45 s
電荷 (Q) 1.60218×10−19 C
溫度 (Θ) 1.21028×1031 K

史東納單位制定義的物理常數為

其中,精細結構常數

喬治·史東納George Stoney)是第一位提出自然單位制的物理學者。1874年,他在不列顛科學協會British Association of Science)發表了一篇演講,名為"論大自然的物理單位"[1]。史東納單位制沒有規定約化普朗克常數為1,而是規定基本電荷為1,因為約化普朗克常數是在史東納的提議之後(1900年)發現的。這是史東納單位制與普朗克單位制之間唯一不同之處。

史東納單位制極具歷史意義。但在現代物理學裏,遇到這單位制的機會微乎其微。

參考文獻

  1. ^ Ray, T.P. Stoney's Fundamental Units. Irish Astronomical Journal. 1981, 15: 152 [2015-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