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昌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昌明(1944年),上海市嘉定县人。原是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化验工。是“工总司”发起人之一。1967年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常委,后任市总工会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列席常委”。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1]

参考文献

  1. ^ 霞飞. “四人帮”上海党羽人生浮沉录之七:叶昌明. 党史博采(纪实). 2010, (7): 46-50.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