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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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震元(16世紀—1642年),長卿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吳震元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授灤州知州,改任德安通判,當時朝廷追論熊廷弼楊漣的資產,他力為保護,並拿出俸祿周濟二人家族,又在公署西邊建築寶菜軒,聚集府內士子授課,多所成就。崇禎二年(1629年)他陞任衡州同知,改官漳州,經常和黃道周談論經史、易象至通宵;崇禎五年(1632年)海盜劉香入侵,他用計擒拿對方,次年(1633年)春天紅髮賊作亂,他在銅山戰勝敵軍,因父親逝世而回鄉,之後杜門著述,不接受周延儒強行起用,到十五年(1642年)去世,著有《噓雲集》流傳[1][2]

引用

  1.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吳震元,字長卿,萬厯四十年舉人,天啟二年授灤州知州,旋補德安通判,時方追熊廷弼、楊漣資產,震元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七年陞衡州府同知,改漳州。黃道周少所許可,獨喜震元,每與揚扢經史講說易象必達旦,崇禎五年海賊劉香入犯,檄震元石美,以計擒之,六年春紅賊亂,震元銅山力戰大破之,丁父憂歸,杜門著述,周延儒強之出不應,十五年卒。
  2.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吳震元,字長卿,太倉州舉人,天啟二年由灤州知州通判德安,時方追熊廷弼、楊漣貲產,震元謂:「朝廷重威福,不重貨利。」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署西構寶菜軒,集郡士課業,多所裁成,著有《噓雲集》,七年陞任去。 《安陸縣志》

參考文獻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
官衔
前任:
胡應聘
明朝灤州知州
1622年
繼任:
劉繩祖
前任:
郭幹
明朝德安府通判
1622年-1628年
繼任:
任大仰
前任:
韓作楫
明朝衡州府同知
1629年-1631年
繼任:
金元錫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梁士
明朝漳州府同知
崇禎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范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