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重定向自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为生产建设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机关驻广东省海口市(今属海南省)[1][2]。
沿革
1969年3月19日,根据中央军委2月7日关于在广东省海南和湛江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成立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把广东省海南岛、湛江两地的国营农场改建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归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所辖部队番号为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至十师。3月21日,在海口成立兵团领导机关,机关以海南农垦局为基础组建。各师师部由广州军区自各部队抽调干部组建。师属各团都是由各国营农场改称。团以上领导及机关主官大部分为军队干部;作业区及连队干部全部为原农场干部。第七、八、九师驻湛江地区,其他各师驻海南岛。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对稳定文革期间农垦混乱局势、保证橡胶等热带作物生产发挥了作用。1974年6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番号撤销,军队干部大部分撤回部队,各团恢复原国营农场名称,改归地方农垦部门领导[1]。
编制
- 机关部门
- 司令部
- 政治部
- 后勤部
- 生产部[1]
- 所辖部队
- 第一师:师部驻琼山县道美。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二师:师部驻万宁县兴隆。辖第一至十二团
- 第三师:师部驻通什镇。辖第一至二十团
- 第四师:师部驻昌江县石碌镇。辖第一至十五团
- 第五师:师部驻临高县加来镇。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六师:师部驻琼中县营根,后迁牙挽。辖第一至十九团
- 第七师:师部驻海康县龙门镇。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八师:师部驻湛江市霞山。辖第一至十九团
- 第九师:师部驻高州县城。辖第一至十七团
- 第十师:师部驻儋县雅星鎮八一农场。辖第一至三团[1]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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