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纓
張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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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河南彰德府安陽縣民籍 |
字號 | 字重卿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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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河南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三百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1][2]。授江都县知县,歷官湖广宝庆府通判、山西潞安府知府[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周再勲、楊晙,清順治《潞安府志·卷四》頁三十五:張纓,河南安陽人,進士。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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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維賢 |
明朝江都縣知縣 1538年-1540年 |
繼任: 谷嶠 |
前任: 馮世華 |
明朝寶慶府通判 1546年-1550年 |
繼任: 楊世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