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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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復儀(?—1646年),亦如,號漢官,浙江紹興府上虞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徐復儀是徐惟賢的孫子,於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式浙江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2],次年(1643年)聯捷進士,授行人司行人

甲申之變後,安宗即位,徐復儀上疏:「恥辱未報仇,逆賊未擒拿,梓宮未歸還,國殤未撫恤,太子、二王未歸還,應該義戰,不應利戰;應該力戰,不應舌戰;應該公戰,不應私戰。」沒有回應。之後他改任刑部廣西司主事,轉員外郎,懲治逆臣罪行,有能幹聲譽;又和林志遠分別到雲南、貴州主持鄉試,但未到達當地南京已經失守;雖然當時局勢動盪,他依然為考生舉行賓興之禮。同時他也夜訪沐天波,令其佈置兵衛鎮撫,少數民族不敢放肆;監國魯王召用他為御史,未有赴任[1]

隆武二年(1646年)徐復儀到福京謁見隆武帝,升任檢討編修,哭著婉拒晉官翰林學士;福京失守後穿著幅巾草鞋辭別父母妻妾,獨居山中背誦《離騷》,也曾在懸崖跳下,卻死不去。某天風雨昏暗間他哭著投谷自殺,眼睛還在張開,他的父親來到拿著屍首痛哭,於是他瞑目[3][4]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徐復儀,字漢臣,上虞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安宗立,疏言:「大恥未雪,逆賊未禽,梓宮未還,國殤未䘏,太子、二王未復,宜義戰,毋利戰;宜力戰,毋舌戰;宜公戰,毋私戰。」不報。遷刑部廣西司主事,轉員外郎。按治逆臣罪,有能聲。與林志遠分典雲南、貴州鄉試。未至而南京亡,人心汹汹,復儀講賓興禮如故。夜訪沐天波,使陳兵衛鎮撫之,土夷遂不敢肆。魯王監國,召御史。未赴。
  2. ^ 光緒《上虞縣志·卷四·選舉表》:崇禎十五年(舉人) 徐復儀 惟賢孫
  3. ^ 《上虞縣志》:徐复仪,字漢官,崇禎癸未進士,家居聞京师陷,慟哭誓討賊。福王立南都,授刑部员外郎,案治逆臣罪,有能聲。出典雲南鄉試,未至而南都破,時人心汹汹,復儀講賓興禮如故。夜謁黔國公,使陳兵衛以鎮之,土夷遂不得逞。乙酉閏六月,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監國,起翰林院编修。丙辰八月,清軍下福建,復儀幅巾草履奏千里,歸辞父母妻妾,獨居山中,日誦離騷,或從危崖躍而下,一日風雨晝晦,慟哭投谷中死,目尚張。父承龍趨視,持其首哭之,乃瞑。乾隆四十一年赐謚節愍,祀忠義祠。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隆武二年,謁福京,擢簡討、編修。晉翰林學士,泣辭不許。福京亡,幅巾草履,歸辭父母妻妾,獨居蹲山中,日誦離騷。或從危崖聳身下,累不得死。一日風雨晝晦,慟哭,急投谷中死,目猶張。其父承寵趨視,持其首哭之,乃瞑。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光緒《上虞縣志》·卷四·選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