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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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廷實(?—?),字公美。莆田人。

黃公度表兄。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绍兴四年(1134年),为御史台检法官。八年,迁监察御史[1]。紹興九年,遣往三京、淮北宣谕,擔任秘书少监,不久改宗正少卿[2]。提点福建路[3],引用郑庆、郑广等人,以盗治盗,绍兴十八年,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公事[4]。二十年,卒於任上。著有《寿山居士集》[5],已佚。

注釋

  1.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
  2.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六
  3.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四
  4.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七:“绍兴十有八年,夏四月,直徽猷阁方廷实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公事。”
  5. ^ 《莆阳比事》卷三

參考書目

  • 《宋史翼》卷九引《八闽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