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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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殿元,字蒙章,號九谷[1]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番禺縣(今廣東省廣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順治十一年,鄉試中舉。康熙三年(1664年),登進士,擔任剡城縣江寧縣等縣知縣[2][3]

家族

有子方還方朝

參考

  1.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183卷
  2.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643號
  3. ^ 《清史稿.列傳》(484卷):殿元,字蒙章。康熙三年進士。歷知剡城、江寧等縣。置祭田以贍兄弟,而自攜長子還、次子朝僑寓蘇州。父子皆有詩名。所稱「嶺南七子」,并其二子數之也。殿元著九谷集;還,靈州集;朝,勺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