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公伸臂橋
曲公伸臂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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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 |
時代 | 民國 |
編號 | 478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曲公伸臂橋位於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文物年代判定為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曲公伸臂橋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木裡藏族自治縣麥日鄉曲公村曲公組,架設于水洛河(又名“無量河”〉之上。建于民國初期的曲公伸臂橋,橋長25米,兩頭寬6.2米,中間窄,最窄處只有1米寬。該橋底座從側面看呈倒三角形,立面呈梯形,底邊對角直徑約為5米×10米,僅橋墩外觀就有60層組合體,伸臂挑7簷,暗中夾層數級,全用20多公分至40公分的松樹園木及塊石相互搭配,層層疊疊挑梁懸臂,挑梁錯落有致,懸臂伸出有力,經久耐用至今。曲公伸臂橋結構獨到,是在古代一種叫“交橋”的基礎上,巧妙的應用古人發明的“公母樺”及斜插樣的力學原理搭建而成,具有藏式古代橋樑建築風格和地方民族特色。2006年,曲公仲臂橋被木裡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