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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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勖(?—270年),表字與籍貫不詳,三國時期孫吳官員,在孫皓時官至少府。

建衡元年(269年,晉泰始五年),孫皓令李勖以監軍使者身份,與徐存率軍從建安海路出發,預期與由監軍虞汜、威南將軍薛珝、蒼梧太守陶璜率領的軍隊在合浦(郡治今廣西省合浦縣東北)會合後,共同剿滅交阯叛軍。[1]但李勖部因道路受阻無法進軍,最後他處死了作為嚮導的馮斐後,於次年率軍返回。[2]

此前,孫皓的寵臣何定曾向李勖提親,希望李勖可以將女兒嫁給自己的兒子,結果被李勖拒絕,何定一直懷恨在心。因此便趁此機會,以錯殺馮斐,擅自撤軍為由向孫皓檢舉李勖。於是,李勖全家被處死,他本人的屍體也被焚毀。[3][4]在李勖死後,陸抗曾上表痛惋,稱李勖與樓玄王蕃“皆當世秀穎,一時顯器”,如今“悔亦靡及”。[5]

註釋

  1. ^ 《三國志•吳書•孫晧傳》:(建衡元年)遣監軍虞汜、威南將軍薛珝、蒼梧太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就合浦擊交阯。
  2. ^ 《三國志•吳書•孫晧傳》:(建衡二年)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導將馮斐,引軍還。。
  3. ^ 《三國志•吳書•孫晧傳》:殿中列將何定白:“少府李勖枉殺馮斐,擅徹軍退還。”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4. ^ 《江表傳》:定為子求少府李勖女,不許。定挟忿谮勖于晧,晧尺口诛之,焚其尸。
  5. ^ 《三國志•吳書•陸遜傳》:抗上疏曰:“……故大司農樓玄、散騎中常侍王蕃、少府李勖,皆當世秀穎,一時顯器,既蒙初寵,從容列位,而並旋受誅殛,或圮族替祀,或投棄荒裔。……而蕃等罪名未定,大辟以加,心經忠義,身被極刑,豈不痛哉!且已死之刑,固無所識,至乃焚爍流漂,棄之水濱,懼非先王之正典,或甫侯之所戒也。是以百姓哀聳,士民同慼。蕃、 勖永已, 悔亦靡及,……”。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