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林時 (永樂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時,字學敏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樂十三年(1415年)乙未科進士。刑部觀政,因詿誤下獄。其女淑圓年方七嵗,擊登聞鼓訟寃。時仁宗監國,上奏講其釋放。歷官陝西僉事,開衛學之先例。陞貴州按察司副使[1]

參考文獻

  1. ^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44》:林時,字學敏,莆田人。永樂乙未進士。觀政刑部,坐詿誤繫獄。其女淑圓年七歲,擊登聞鼓訟冤。時仁宗監國,奏釋其罪。厯陝西僉事,鳳翔、延安等郡歲發粟以餉寧夏甘涼戍卒,鳳、延地寒少布,奏聽民與戍卒以粟布自相對輸,至今便之。又奏設武學,令軍中子弟得由科目進用。於是推行天下皆設衛學。秩滿,陞貴州按察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