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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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公俊越南语Vũ Công Tuấn武公俊,?—1689年),越南後黎朝時期宣光地區的世襲守將,於1669年繼位,稱寬郡公,後來作反,曾自稱小交岡王,後黎朝方面則稱之為逆寬,最後兵敗而被擒殺。

生平

繼承先業

武公俊的家族世代為越南後黎朝宣光鎮的守將,至其父武公悳在1669年(景治七年)農曆於九月被人殺害,後黎朝廷有感於武氏家族「有大勳勞,義不可絕」,便立武公俊為後繼人,擔任都督僉事,賜爵寬郡公,繼續鎮守宣光,並獲「頒給民祿,使之承祀」,成為當地的管治者。[1]

興兵造反

武公俊繼任後不久,便興兵造反。1672年(陽德元年)農曆六月,黎嘉宗與重臣鄭根一起南征廣南順化一帶的阮主勢力,當時武公俊身在昇龍,便乘機潛 逃返回宣光鎮,攻掠附近州民。《欽定越史通鑑綱目》稱其影響其鉅,「一方為之騷動」。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續編·黎紀·嘉宗美皇帝》載,武公俊遭到黎廷將領鄭楃所擊敗,黨羽多被逮獲,《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則稱這種說法有誤。)[2]

其後,武公俊變本加厲,到中國雲南投靠土官儂氏,自稱小交岡王,與莫氏餘黨莫敬晭莫敬璹等勾結,又結集當地土著士兵,曾先後於1685年 及1686年(正和六年及七年)劫掠北邊境的宣興一帶,擾攘一時。後黎朝廷派官兵征討,仍無法殲滅。[3]

被執獲誅

1689年(正和十年)農曆六月,黎軍將領以布絹土銀等財物送交清朝雲南蒙自土司李世屏,經過一番疏通後,雲南總督乃清查省內開化、廣南 、臨安三地,將人口一百二十餘交給方,武公俊於是被捕,獲誅,其黨羽亦解散。 [4]

至1699年(正和二十年),宣光、保樂地區仍受清小鎮安州的岑池鳯部隊所侵擾。該年農曆四月,後黎朝廷派員游說調停,最終,當地得以「案堵如故」。[5]

注釋

  1. ^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續編·黎紀·玄宗穆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989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三,黎玄宗景治七年九月條,Image 28。[永久失效連結]
  2. ^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續編·黎紀·嘉宗美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994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三,黎嘉宗陽德元年六月條,Image 33-34。[永久失效連結]
  3. ^ 《大越史記全書·越史續編·黎紀·熙宗章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1014、1016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四,黎熙宗正和十年六月條,Image 62-63。[永久失效連結]
  4. ^ 《大越史記全書·越史續編·黎紀·熙宗章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1017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四,黎熙宗正和十年六月條,Image 62-63。[永久失效連結]
  5. ^ 《大越史記全書·越史續編·黎紀·熙宗章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1027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四,黎熙宗正和二十年條,Image 87-88。[永久失效連結]

參考文獻

參考網頁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