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自寅
毕自寅(1579年—17世纪),字畏甫,号旭阳。山東淄川縣淄西万家庄人。明末政治人物。
萬曆七年(1579年)生,有兄弟八人,自寅居第六。其四兄毕自严官户部尚书,八弟毕自肃为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兼抚宁。自寅幼天資過人,十三歲中秀才。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式乙卯科山東鄉試举人。仕至南京户部广东司主事。因在吴桥任上有过失职行为而被追论罢官。[1]崇禎五年(1632年)改調宛平縣。
注釋
- ^ 乾隆四十一年(1776)《淄川县志》卷五“选举志”:“毕自寅,字畏甫,号旭阳,同乙卯科,授吴桥知县,明征收裁驿传节省七千余金,代完前任欠解,升南兵马司南户部广东司主事,筦监课积弊以清。先是调登兵赴辽左,不欲往。及吴桥噪而南至,是追论,罢公归,弗辩也。”孔有德在給皇太極請降的信中稱:“前奉部調西援,錢糧缺乏,兼沿途閉門罷市,日不得食,夜不得宿,忍氣吞聲,行至吳橋,又因惡官把持,以致眾兵奮激起義。”(蕭一山,《清代通史》,頁 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