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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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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

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1995年公布,4个

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1年2月19日公布,6个

第三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4年1月18日公布,3个

第四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6年12月26日公布,4个

第五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8年4月30日公布,4个

第六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9年10月29日公布,4个

第七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3年8月12日公布,9个

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7年2月9日公布,6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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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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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

  1. ^ 苏政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