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汪偉 (弘治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偉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貫江西廣信府弋陽縣
出生生年不詳
江西弋陽縣
逝世卒年不詳
江西弋陽縣
親屬汪俊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汪偉(?—?),字器之,號閑斋,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汪俊之弟。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名進士[1][2]。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因兄汪俊得罪劉瑾,其被連坐調任南京禮部主事。劉瑾被誅后復官,累升至南京國子監祭酒大禮議時,官吏部右侍郎,率領廷臣屢次抗議力爭,至席書張璁議行時,亦不改變主張。转官吏部左侍郎,被陳洸彈劾罷免,卒於家[3]

家族

曾祖汪志福,教授;祖父汪仲端,贈刑部郎中;父汪鳳,知府。母祝氏(封宜人)[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俊)弟偉,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檢討。與俊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瑾誅,復故官。屢遷南京國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諸生請幸學,不從。江彬矯旨取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俊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及席書、張璁等議行,猶持前說不變。轉官左侍郎,為陳洸劾罷,卒於家。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