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兩岸租稅協議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類型兩岸協議
簽署日2015年8月25日,​8年前​(2015-08-25
簽署地點福州市世茂洲際酒店
生效條件协议签署后,双方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簽署者会长 陈德铭
董事长 林中森
締約方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海峡交流基金会
語言中文
维基文库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因台商企業、台籍員工及旅居大陸人民面臨兩岸間重複課稅及稅務爭議等問題日趨嚴重,參考國際間作法,以洽簽租稅協議方式協助解決。[1]

參考資料

  1. ^ 行政院會通過「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行政院. 2015年9月3日 [2021年10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