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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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 | 陈博彰 |
副厅长 3 | 庄大力 何伟文 祝孟辉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组织上级机构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
對外官網 | 湖南省财政厅 |
机构沿革 | |
1949.08 | 湖南省财政厅 |
1968.01 | 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财政小组 |
1969.01 | 湖南省财政局 |
1968.01 | 湖南省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
1978.01 | 湖南省财政局 |
1981.01 | 湖南省财政厅 |
湖南省财政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的组成部门。[1]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综合规划处
- 税政法规处
- 预算处(湖南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 国库处
- 行政政法处
- 教科文处
- 经济建设处
- 农业处
- 社会保障处
- 企业处
- 对外经济贸易处
- 会计处
- 产权处
- 统计评价处(湖南省清产核资办公室)
- 监督检查局
- 农业税征收管理处(湖南省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 人事教育处
直属事业单位
- 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
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省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州、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 拟定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法规草案;制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
- 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省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省财政总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报告省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 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 依法提出税收地方性立法计划,与省地税局共同审议上报地方税收条例草案;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负责农业税的征收管理。
- 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 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
- 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 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定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日本协力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
- 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 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 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历任厅长(局长)
- 宋乃德(1949年8月—1952年9月)
- 夏如爱(1952年9月—1954年12月)
- 章伯森(1955年1月—1958年7月)
- 尚子锦(1958年7月—1966年)
- 曹文举(1969年1月—1971年8月)
- 王希明(1971年8月—1975年)
- 白希清(1975年—1977年12月)
- 牛生祥(1977年12月—1983年)
- 卢会云(1983年4月—1985年7月)
- 瞿宝元(1985年7月—1990年8月)
- 王克英(1990年8月—1991年6月)
- 章锐夫(1991年6月—2003年3月)
- 李友志(2003年3月—2011年12月16日)
- 史耀斌(2011年12月16日—2013年10月)
- 郑建新(2013年10月—2017年7月)
- 石建辉(2017年7月—2022年12月)
- 刘文杰(2022年12月—2024年9月)
- 陈博彰(2024年10月至今)[2]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湖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