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同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文同(?—?),京兆颍阳人,隋朝官员。

王文同性情明智善辩,有才干。开皇年间,以军功升任仪同,改授桂州司马隋炀帝嗣位,征召为光禄少卿,因为不合旨意,出为恒山郡丞。有一人强横狡猾,常常掌握长官的把柄,前后守令都害怕他。王文同到任,听闻其名,召来数落他。于是令左右削木偷作大橛,埋在庭堂中,露出一尺有余,四角各埋小橛。命令那个人将心口卧在木橛上,把四肢绑在小橛上,用棒殴打其背,立刻溃烂。郡中人大为惊骇,官民相视不敢出气。隋炀帝征辽东高句丽,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诸郡。王文同见佛教僧侣斋戒食菜之人,以他们为妖妄,都收捕入狱。到了河间,召各郡官员,稍有迟违之人,就都让他们脸朝地面用鞭子打死。僧人相聚讲论,和长老共同参加佛会数百人,王文同以为他们是聚结惑众,全部斩杀。又让僧尼都裸体,查验有淫荡行为不是童男童女的数千人,又要杀死他们。郡中男女在路上号哭,各郡惊骇,都将事情上奏。隋炀帝听说後大怒,派遣使者达奚善意驰马将他锁拿,在河间斩杀,以谢百姓,仇人剖开其棺,将他的切成块吃掉,一会儿吃光了。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史·卷087》,出自李延寿北史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隋書·卷74》,出自魏徵隋书

参考文献

  • 隋书》,卷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九 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