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規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馬其頓共和國斯科普里市艾罗德龙市镇的詳細城市規劃圖則。

空間規劃(英語:spatial planning)是指對土地自然資源、人類活動和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組織,主要為由公共部門使用的影響未來活動空間分佈的方法,它的目的是創造一個更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功能關係的領土組織,平衡保護環境和發展兩個需求,以達成社會和經濟發展總的目標排,並降低區域發展差距,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1]。空間規劃主要是指對城市、鄉村、區域等空間進行規劃,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綠化、建築等方面。

空間規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包括空間戰略規劃,即制定長期的、全面的發展策略,確保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目標的實現;土地利用規劃,即指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包括農業、住宅、商業、工業和交通等各類用地的劃分和管理;基礎設施規劃,即確保基礎設施(如能源、交通、水資源、排水和廢物處理等)的有效分布和運營,以支持社區和經濟的發展需求;環境和生態規劃,即保護自然資源,保持生態平衡,提高環境質量,降低人類活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以及城市和鄉村規劃,即促進城市和鄉村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保障社會公平和包容性[2]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土空間發展策略(核定本)摘要 (PDF). 台灣. 2010-02-22: 8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31). 
  2. ^ 张洪巧; 何子张; 朱查松. 基于空间治理的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思考——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效谈起. 规划师. 2019-07-15, 35 (13): 21–27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