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凤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符凤春(1954年3月),黑龙江鸡西人。女,汉族。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鸡西师范学院中文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

早年在鸡西市工作,先后担任过市总工会副主席、市体委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等职务。

2000年3月,转任黑龙江省妇联主席。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任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

2008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3年5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6年1月,接替落马的盖如垠担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1]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2]

參考文獻

  1.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出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澎湃新闻. [2016-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3).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符凤春.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失效連結]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