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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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宥

大明陕西苑马寺少卿兼佥事
籍貫 直隸徽州府休寍縣
出生 四月二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方氏,继娶黄氏,俱贈封孺人
親屬 (子)鳴陽、鳴春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胡宥(1541年—?),字子仁,號金峰,直隸徽州府休寍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2]。初授长垣县知县,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选授南京福建道試御史,四年八月實授,丁母毛太孺人憂。服阕,八年巡按广西,八月升为贵州按察司佥事,分巡畢節,十一年二月以精通地理,奉命参与勘择世宗陵寝,十二年七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兼佥事,卒于官。

家族

曾祖胡仕茂;祖父胡永華;父胡正禎。嫡母程氏;生母毛氏。慈侍下。兄胡寵、胡宽、胡宇。弟胡寀、胡賓、胡宣[3]

軼事

《湧幢小品》載其諸生時為神人所救之奇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4. ^ 《湧幢小品·十九》:神人救厄 金峰胡公宥,新安人,甲戌進士,能文章。諸生時,下帷,嘔備甚劇,夢黃冠假艮背之旨,疾乃瘳。每神其術,秘不語人。嘗自城南夜歸,燈火相接,及門,闃無一人。舟覆彭城,賴居人出之溺,公問故,則神人夙戒,謂賢者有厄,宜亟持勾繘以救。見屠者將解牛,市而豢之,守塚。及公卒於黔,牛不食死。
    初生時,母毛孺人夢車駕臨其第。方以臬司入覲,歲在癸未,會廷議相壽工,有薦公習圭測者,受命往視,屢賜禦膳。車駕之幸,其在此乎?同時往者,南司寇陳道基、通參梁子琦請改,而禮書徐學謨不從,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