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德兰
性别
出生1905年12月13日
 大清江西省星子县
逝世1995年8月1日(1995歲—08—01)(89歲)
 中国江西省南昌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邵式平
1927年结婚—1965年丧偶)

胡德兰(1905年12月13日—1995年8月1日),女,江西省星子县人,中国社会活动家,教育家,政治人物。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人民政府首任省长邵式平的夫人。

生平

1905年农历11月17日生于江西省星子县蛟塘乡龙溪胡村。她的父亲胡崇旗、祖父胡修甫、曾祖父胡灵霄都是前清秀才。胡德兰2岁的时候父亲因病早逝。10岁时,母亲刘火秀又被迫离家外嫁。所以,胡德兰幼时主要靠祖父母的抚养和伯父的接济生活。1919年春,胡德兰随伯父到南昌,投考江西省立甲种女子职业学校,在校期间参加五四运动。经过一年预科后进入蚕桑专业班学习,1923年春毕业。同年秋到景德镇市女子公学教书。1924年又随伯父到德安县私立沈毅学校教书,1925年任代理校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期间,胡德兰通过弟弟与邵式平相识,两人互相爱慕,频繁书信来往。1927年2月1日(农历除夕),两人在弋阳县的县城里举办了简朴的婚礼[2]

胡德兰历任横峰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团委员兼秘书长,闽浙赣省军区供给部部长,闽浙赣省和闽赣省教育部部长,中央苏区国家医院院长,晋察冀边区第五专署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政府粮食局秘书主任,嫩江省粮食局局长,东北第一纺织厂经理等职[3]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胡德兰历任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任(主任为危秀英[4],江西省建设厅、交通厅、工业厅副厅长,省计划委员会第一副主任,省物资局局长,中共江西省委第五、六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5],江西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78年-1983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1983年)。

胡德兰晚年生活简朴,将积蓄全部捐献给当地的教育事业[6]。1995年8月1日在南昌病逝,终年89岁[7]

参考资料

  1. ^ 李国强; 李希文. 邵式平传.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2: 48. ISBN 7210011145. 
  2. ^ 邵式平生平. 中共弋阳县委组织部. 2013-10-30 [202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6). 
  3. ^ 江西省政协志编纂委员会 (编). 江西省政协志. 合肥: 黄山书社. 1999年: 第211页. ISBN 7806304193. 
  4. ^ 首届妇女代表会议闭幕 江西省民主妇联成立. 人民日报. 1950年7月30日: 第3版. 
  5. ^ 湖南江西选出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人民日报. 1955年2月12日: 第3版. 
  6. ^ 用之于国 慷慨解囊——记前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胡德兰. 人民日报. 1990年3月19日: 第5版. 
  7. ^ 胡德兰同志逝世. 人民日报. 1995年8月20日: 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