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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深 (天順甲申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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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深
大明
籍貫江西省新建縣
出生八月初九日
配偶白氏
親屬曾祖胡祥卿,祖胡福仁,父胡景泉,母程氏;繼母周氏
出身
  • 天順八年甲申科進士

胡深(1433年—1492年),字以道江西省新建縣人,遼東定遼後衛軍籍,治《書經》。

生平

八月初九日生,行四。由國子生中式山東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十二名[1]

英宗天順八年(1464年),年三十二歲中式天順八年甲申科第三甲第六名進士。授給事中。憲宗時,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后與同官陳宏鄭己何純方昇張進祿上疏彈劾官員,不被採納。之後下獄,因毛弘等論救,於是判杖二十,恢復官職。不久被追究在巡按陝西時杖殺訴冤者,被貶為黔陽縣縣丞,不久遷郁林知州[2]

家族

曾祖胡祥卿;祖胡福仁;父胡景泉;母程氏;繼母周氏。永感下,妻白氏,兄盛;源;澄。

参考资料

  1. ^ 《天順八年甲申科進士登科錄》
  2.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胡深,定遠衛人。天順末進士。既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復與同官陳宏、鄭己、何純、方昇、張進祿上疏請斥奸邪,痛詆學士商輅、尚書程信、姚夔、馬昂。帝不納。翌日給事中董旻、陳鶴、胡智亦劾輅等,疏呈御前。故事,諫官彈章非大廷宣讀則封進,未有不讀而面呈者。帝不悅,曰:「大臣進退有體,旻等敢不循舊章亂朝儀耶?」輅等乞休,帝惟聽昂去。夔憤甚,連疏求去。深、旻等復合辭攻,而詆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獄。先是,御史林誠亦嘗劾輅,不納,引病去,帝並屬誠吏。毛弘等皆論救,輅亦請寬之,乃各杖二十,復其官。未幾,深坐按陝時杖殺訴冤者,謫黔陽丞,稍遷郁林知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