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萧贡(?—?),字真卿,咸阳人。

大定二十二年进士,歷官戎州判官,泾阳令,曾任监察御史等职,累迁国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以户部尚书致仕,時称“萧户部”。元好問稱萧贡“博学能文,不减前辈蔡正甫”[1],萧贡曾指出金朝大定年間形成了“国朝文派”,又称“中州文派”或“金源文派”,又說蔡珪为国朝文派奠基人[2]。著有《史记注》等。

注釋

  1. ^ 《中州集·史肃小传》卷五
  2. ^ 《中州集》卷一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金史·卷105》,出自脱脱遼史

參考書目

  • 《金史》卷一0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