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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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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賢(15世紀—16世紀),秀夫河南彰德府湯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蔡賢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河南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23年)成進士[2],獲授行人司司副,嘉靖四年(1525年)自南京兵部武選郎中陞任山西參議[3],調官山東總部稅粮右參議,卻於十二年(1532年)因為以减折蠟價遭戶科給事中戴嘉猷彈劾,降二級為薊州知州[4]。在薊州時他為政廉慎,勤於其職,未介意遭降調,曾以舊例開支餘耗銀有二千餘兩,上請積三年後免徵一年夏稅;之後遷官陝西榆林兵備道僉事,重申法律震懾放肆的將士,安定軍心,並督兵出奇而勝,陞任參政,未就任就已去世[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湯陰縣志·卷七·人物》:蔡賢,字秀夫,安貧篤志,博習羣書,舉正德甲戌進士。初任行人司副,歷南京兵部郎中、山東參議,居官不通餽遺,坐部儲徵解愆期謫守薊州,廉慎精儉勤于其職,未嘗以左遷介意;舊例解支餘耗暨籽粒銀歲計二千餘兩,悉以潤貪人橐,乃議積三年免徵一年夏稅,其廉而恤民如此。遷陝西僉憲備兵榆林,時弁帥貪而虐,軍士將為變,特重申法,諸弁懼自斂弗敢縱,軍心以安,已乃督兵出奇克捷而還,陞參政未任卒。
  2. ^ 乾隆《湯陰縣志·卷八·選舉》:科 明……(弘治)甲子(舉人) 蔡賢,正德甲戌進士,仕至左參議,見人物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五》:(嘉靖四年九月辛巳)陞南京兵部武選事郎中蔡賢為山西布政司右參議。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嘉靖十二年七月)辛亥山東總部稅粮右參議蔡賢以减折蠟價為戶科給事中戴嘉猷所劾,詔降二級別用。

參考文獻

  • 乾隆《湯陰縣志》·卷七·人物
  • 乾隆《湯陰縣志》·卷八·選舉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五、卷一百五十二
官衔
前任:
周贊
明朝薊州知州
嘉靖年間
繼任:
蘇以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