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在泮(?—?),字獻功,一字定斋,號定叄,浙江衢州府常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三十六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進士[1][2]。授工部营缮司主事,晉郎中,歷官河南副使[3],尋调颍州兵备。二十六年升湖廣右參政[4],二十七年改河南右参政。三十一年復除江西右參政。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升廣東按察使[5]。
家族
曾祖詹斯,義官;祖父詹烈,歲貢生;父詹萊,曾任按察司僉事,前母徐氏;吳氏[6]。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萬歷二十三年十月,以工部郎中詹在泮为河南副使,管修河。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十七》:萬歷二十六年十月戊寅 升河南副使詹在泮為湖廣右參政,兵部主事楊東野為陕西右參議,山西平陽府知府盛稔為山東副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一十七》萬歷三十四年正月壬午 升江西參政詹在泮為廣東按察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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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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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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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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