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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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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譬喻者

譬喻師梵語Dārṣṭāntika),又稱譬喻者譬喻尊者譬喻部師,佛教術語,最早出現於《大毘婆沙論》中,用來稱呼說一切有部中的某些成員。這些成員的身份不太明確,現代學者認為可能是指說轉部,或是出身健陀羅地區的持經[1]譬喻師。但是佛教學者也同意,譬喻師並不是一個有嚴密組織與傳承的單一團體,他們最大的共通點,是他們主張的教義,不被《大毘婆沙論》的編者所認同。譬喻師的許多主張後來被經量部繼承,他們被稱為經部師梵語Sautrāntika)。

概論

譬喻師這個名稱,首次在《大毘婆沙論》中出現,它被引用的次數僅次於世友妙音大德法救覺天脅尊者等人,被視為是一個重要的論敵,討論的次數遠多於其他部派,如分別說部、大眾部等。在譬喻師之外,玄奘譯《大毘婆沙論》兩次提到經部師[2][3],北涼譯《阿毘曇毘婆沙論》稱為誦持修多羅者[4]。據印順研究,這是玄奘譯《大毘婆沙論》版本的時代特色[5]

在《俱舍論》中,也提到譬喻師這個名詞,但《俱舍論》中主要是以經部師來稱呼他們。《順正理論》中,提到譬喻師、上座、經主三者,作為論敵。這三者的立論,相當於是《大毘婆沙論》中提到的譬喻師,或是《俱舍論》中的經部師。主要的差別在於,在《順正理論》中,譬喻師通常是指較古代的論師,而上座、經主,在語氣上,似乎是指與眾賢同時代的某些論師,在《成唯識論述記》中,記載順正理論所說的上座,即是室利邏多

歸屬爭議

譬喻師從未被列為單獨的部派,其身份自古以來有許多爭議。繼承了譬喻師傳統的說轉部經量部之間的關係也自古就有多種說法。現代學者如印順,將其分為說一切有部譬喻師和經部譬喻師兩大類。

在大乘佛教所形成的傳統上,譬喻師通常被認為就是指經量部,如《成唯識論述記》中,認為譬喻師是經量部的異師,又稱日出論者。並將譬喻師分為三者[6]。藏傳佛教中,也將譬喻師與經量部劃上等號[7][8]

現代考證

根據日本學者加藤純章的研究,在《大毘婆沙論》與《順正理論》中,提到譬喻師,多是負面的態度,毘婆沙論師認為他們的觀點應該予以駁斥,用譬喻師這個名稱來貶低他們,甚至認為他們是屬於分別說部,非說一切有部正宗。但相同的主張,在《俱舍論》中,就稱他們為經部師,世親也傾向於支持他們的論點。這代表了,譬喻師與經部師的稱呼,在說一切有部論師中,只是用來表達正面或負面的態度,而不是用來指稱某一個特定的群體。被《大毘婆沙論》論師批判的譬喻師,他們提出的主張,並不是完全一致的,這代表在當時的譬喻師,尚未形成一致的教義,不是來自同一個傳承,也不是一個緊密的宗派。毘婆沙宗論師將《發智論》等同於釋迦牟尼所說[9],而他們的註解最為正確;但譬喻師最大的共同點,就是不承認《大毘婆沙論》的論點是完全正確的,對毗婆沙宗的論點多加批評[10]

本庄良文認為,《大毘婆沙論》在批判他宗學說時,都會明確說出其所屬部派,唯獨在批評譬喻師時,不曾說明他們的背景,這代表了譬喻師與毗婆沙論師同屬於說一切有部。譬喻師不以《發智論》與《大毘婆沙論》為量,也就是認為它們非正理,非佛陀所說,因此,譬喻師在一開始就不承認《大毘婆沙論》的權威,這成為他們最大的特徵。

周柔含研究[11],在《大毘婆沙論》中,提到最多的異議者,是譬喻師,共提到90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53次;以「止他宗」而提出的批判對象中,次數最多的是譬喻者,共48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23次。譬喻師中,最富勝名的大德法救,其見解雖被納入書中,但又被列為參考異說[12]。顯示《大毘婆沙論》的編著者,表面上尊敬譬喻師,但實際上則完全反對譬喻師的論點,甚至將他們與分別說論同列,稱為譬喻者分別論師。《大毘婆沙論》的編著,主要的目的就在於宣揚迦濕彌羅僧團認定的《發智論》教義,企圖壓制譬喻師的論點。

代表人物

宗義主張

現代學者研究認為,《成實論》的理論基本符合《大毘婆沙論》所稱的譬喻師的觀點[13]

註釋

  1. ^ 大毘婆沙論》:「與同類者。諸持經者持經者共。諸持律者持律者共。諸說法者說法者共。諸閑居者閑居者共。」
  2. ^ 《大毘婆沙論》卷2:「答:斷善根者,名外異生。謂諸異生,總有二種:一內二外。不斷善根,說名為內。斷善根者,說名為外。彼經意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名為斷善根者。故所引經於我無失。或說,此是經部所說,謂經部師。」
  3. ^ 《大毘婆沙論》卷38:「如經部師,為遮彼執,顯彼唯是眾同分相,非有為相。有為相者,諸有為法,一一剎那,皆具四相。」
  4. ^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1:「或有說者,誦持修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摩多羅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者佛陀提婆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別耳。」
  5.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一章經部譬喻師的流行,第一節說轉部‧說經部‧譬喻師:在『大毘婆沙論』中,譬喻師說極多,而經部說似乎是沒有的。唐譯有經部說二則:一、「 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或說此是經部師說」。但在涼譯『毘婆沙論』 ,作「誦持修多羅者」,並舉曇摩多羅(法救Dharmatra^ta),佛陀提婆(覺天Buddhadeva) 為說明。法救與覺天,為譬喻師,但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所以「誦持修多羅者」,是說一切有部的持經師,並非經部。二、「有執色等五蘊,出胎時名生,相續時名住,衰變時名異,命終時名滅,如經部說」。但在涼譯『毘婆沙論』,對於三有為相,雖列舉種種異說,卻獨沒有這經部說依此而論,經部的成立,實為『大毘婆沙論』集成以後的事。
  6. ^ 《成唯識論述記》卷4:「譬喻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論者,是名經部。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 室利邏多,造經部毘婆沙,正理所言上座是。三、但名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說譬喻,名譬喻師,從所說為名也。其實總是一種經部」
  7. ^ 遍智·蔣央協巴 《大宗義》:「『大疏』顯示云:『說經為量即經部宗,又隨教行經部宗的宗義建立而言,是經部宗的範圍。』依佛陀所開示的經典云:『藉由經典之門而修習的諸經部宗』,並且智《集量論釋》曾云:『聲稱有六門與賢聖修行者等的諸經部宗,如此的主張:若彼與經相應隨順安立是『經部宗』;別稱『譬喻師』乃指透過主張說譬喻者。』因此謂之經部宗與譬喻師。」
  8. ^ 《章嘉宗義》:「依強丘桑布等之解釋:『一是以追隨契經而安立成就極限的經部行者;二是善於以譬喻講說而立名譬喻師。』」
  9. ^ 《大毘婆沙論》卷1:「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問:若爾,此論何故傳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說,廣令流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說。」
  10. ^ 加藤純章《經量部の研究》,東京春秋社,1989出版。
  11. ^ 周柔含<《婆沙論》三譯本及其成立>,臺大佛學研究,第十五期。
  12. ^ 大毘婆沙論》:「猶如一切鄔拕南頌。皆是佛說。謂佛世尊於處處方邑。為種種有情隨宜宣說。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為梵志品。此(發智論)亦如是。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迦多衍尼子)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制造此論。」
    大毘婆沙論》:「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二世有異。尊者法救說類有異。……說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有異。非體有異。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酪等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從未來世至現在世時。雖捨未來類。得現在類。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至過去世時。雖捨現在類。得過去類。而彼法體亦無得無捨。……說類異者。離法自性說何為類。故亦非理。諸有為法從未來世至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正理。」
    法救雜阿毘曇心論》:「此四種薩婆多。一種異分別者。……當知此是轉變薩婆多。」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此四種說一切有中。第一執法有轉變故。應置數論外道朋中。」
    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此四種說一切有中。傳說最初執法轉變故。應置在數論朋中。今謂不然。非彼尊者說有為法其體是常。歷三世時法隱法顯。但說諸法行於世時。體相雖同而性類異。此與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數論外道。」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說一切有部的四大論師,第一節大德法救,第三項大德法救的思想:「大德法救的教說,與『發智論』系──阿毘達磨論宗不同。法救是三世實有論者(『大毘婆沙論』所說的譬喻師,也是這樣),不失為說一切有部的大師。他已論到極微等,有北方佛教的特色,但思想直承阿毘達磨論開展以前的佛法。對阿毘達磨論的論門,如「相應」,給予不同的解說。「因緣」,「成就不成就」,也是看作非實有性的。法救的教說,代表了說一切有部的初期思想,可為原始佛教的良好參考。……法救是說一切有部中的持修多羅者,譬喻者,是一位眾所周知,不需要稱呼名字的大德。『大毘婆沙論』的編集者,對大德法救的態度,有點故弄玄虛。儘管逐條的駁斥他,同時又推重他,確認他是說一切有部論師,大同阿毘達磨論宗。……反對『發智論』──阿毘達磨論宗,而發智學者不能不推重他,這可以想見大德在北方佛教界所有的崇高威望了!」
  13. ^ 水野弘元《譬喻師與『成實論』》:「以上列舉了婆沙以後,有部諸論書所出現的譬喻師之說的全部,以及經部師說的大部分,並嘗試將之與《成實論》說做比較。七、八十項目中的大部分與《成實論》一致,即使在句子不相同的情況下,也有很多項是在《成實》的教義上,可以與譬喻師之說會通的;而在問題的性質上,《成實》沒有論及的,也絕非與《成實》之說矛盾。至於完全不同的說法,我認為大多是將其他分別論師等之說,誤作為譬喻師之說者,且也有很多是在異譯本《婆沙論》中找不到相當之文,被當作是譬喻師之說的可疑之處。……尤其是,連在心理論方面的極為微細之處,二者也都一致。由此可知,譬喻師─乃至廣泛說是經部師─與《成實論》的關係是何等密切。因為譬喻師是指初期的經部,而《成實論》是在更早的時代所作,所以在教說方面,譬喻師與《成實論》,比後期的經部與《成實論》,關係更為接近。後期的經部,比譬喻師及《成實論》更為發展,所以也出現了不一致的教理。……但是仍須注意的是,《成實》也有譬喻師所未提出,具有含有大乘色彩的主張。……根據史傳,這是由於訶梨跋摩曾受大乘說法的影響之故。然而,不可忽略的一點是:譬喻師或經部師本來就帶有幾分大乘的色彩,受其影響的瑜伽系更將之發揚。《成實》所成立的心所法之分類法、共業不共業,以及假名心、法心、空心三心,與遍計、依他、圓成三性的關係,皆說明了對瑜伽系所造成的影響。在其它教理的引用比較項目之敘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