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秉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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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秉温(1890年—1948年4月21日),内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人[1],归绥烟土商人,曾任厚和市市长。

生平

读过六年私塾。曾任归绥义丰粮店经理并经营客栈,代客买卖皮毛杂货。1932年,归绥成立烟土行业公会“土业公会”,由“德中和”的老板贺秉温任理事长。1933年被推选为归绥县商会主席。[2]1934年,绥远平市官钱局改组,贺秉温任该局监事。1934年又兼任绥远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傅作义本来已经将绥远平市官钱局所存80万元白洋运往山西。因绥远商界有人提出这些钱是绥远地方财产,应留在绥远。1937年9月傅作义遂下令将这些钱运回,由商会会长贺秉温接收。绥远平市官钱局经理王国英办理了交接手续。[3]傅作义指示贺秉温将这笔钱兑现给绥远百姓,但贺秉温并没有遵照傅作义的指示执行。

1937年10月14日,日军占领归绥,贺秉温等人欢迎日军并出面维持治安,伪蒙军总司令李守信委任其为维持会会长。绥远平市官钱局巨款除私吞一部分外,其余全部上交日军。1937年10月绥远地方金融委员会成立,顾问久间猛(日本人),三个委员分别是丰业银行经理王大勋北洋保商银行绥远省办事处主任王硫檬绥远平市官钱局监事贺秉温[4]随后以地方团体代表身份参加了193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蒙古大会”。1937年12月初,伪政权设立厚和浩特特别市公署后,德王又委任贺为第一任市长,在日籍顾问及指导官泽井等的指挥下,积极执行伪政策,提供一切可提供的资财、粮食供敌使用。他还征集民工为敌服役,拘捕抗日军政人员及家属,查封财产,又在辖区内广种鸦片,毒害人民;并在市区设俱乐部,专供吸食鸦片及赌博,以征收重税。又发起“自动”献金运动,强行勒派各商民献金,全市献纳国防金额233万元,日本军用飞机基金6500元,日军用机8000元,并募集废铜铁3万余斤供敌制造枪炮。

1938年1月,任伪蒙疆重要物统制委员会会长。1939年7日15日,伪蒙疆政府政务院调贺秉温为蒙疆土药(鸦片)总组合理事长,贺提出:“一人不便兼二事,恳请辞去厚和浩特市市长本职。”经伪政务院第57号指令照准,1939年8月30日离职,在职一年零九个月。继续经营烟土业。[1]仅绥远一地即收买烟土1000万两之多,销往华北、华中等地,为敌收集资金,侵害中国人民健康。后在张家口任红十字会副会长。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当时贺秉温正在北平。此后贺秉温逃往天津。后来他于1945年12月10日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长北平行营督察处和军统局拘捕,经军统审讯后,于1946年3月27日被押送河北第一监狱。此后通过行贿和求情,他被河北的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傅作义得知后,派人同河北法院交涉,第二次交涉时索性派了一个连的兵力,将贺秉温强行带走。1947年2月22日,贺由绥远省高等法院书记官李俊押归绥。 1948年2月18日,被绥远省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判处死刑,“全部财产除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其余收。”1948年4月21日下午2时,贺被押赴归绥美人桥刑场(今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执行枪决。时年58岁。[2]

参考文献

  1. ^ 1.0 1.1 中央档案馆,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主编,汪伪政权,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83页
  2. ^ 2.0 2.1 祝福,旧社会呼市、包头的市长卷入毒品事件,包头日报,2011年2月18日. [2012年1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3. ^ 中国地方银行史,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第153页
  4. ^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地方志编修办公室 编,呼和浩特史料7,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