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和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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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和国(簡稱南越)的經濟結構是一個發展中開放式的市场经济。1963年至1973年間,其經濟體是非常開放的。然而,其經濟發展的推動是類似計劃經濟的推動模式,主要是根據政府的5年經濟計畫4年經濟計畫。建國的首10年,南越的經濟是穩定的。但是越南战争的升溫逐漸動搖了南越的經濟,引發了高額的財政赤字、嚴重的通貨膨漲和龐大的貿易逆差,使南越經濟陷入困境。當時的南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了兩輪的土地改革美国通過給予經濟與技術援助,在南越經濟體制內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

增长阶段

1965年之前

在1965年之前,南越的國內生產總值有著迅速增長。同時期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增長幅度也維持在合理水平。越南共和国一開始便享有財政盈餘,但是到了1961年之後,開始出現財政赤字。當時的投資額仍然強勁,工業與農產業大致上也保有高度增長率。吳廷琰所帶領的政府在1955年建立了國家銀行,開始發行南越盾以取代法屬印度支那元;同時也開設外匯局,並把南越盾與美元的匯率訂在35盾對1元。吳廷琰政府所推行的土地改革直到1960年才結束。政府沒收所有荒廢的土地並把土地重新分發給農民。每一個人被限定只能擁有1平方公里的土地;超額的土地必須賣給政府,而政府將把土地轉賣給有需要的農民。農民與地主之間必須簽訂用地合約,並得註明租用金額。一連串的土地改革使得南越3分之2的土地落在富裕的地主手中[1]。為了改善土地分配不均的情況,阮文紹所帶領的政府後來進行了第二輪的土地改革。越南共和国在1956年通過了憲法,成立了國家經濟理事會並明確說明該理事會所應扮演的角色。該理事會的主席由越南共和国的副總統擔任。同年,南越加入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註 1]。吳廷琰在1957年3月發布了第一共和國總統宣言(Tuyên ngôn của Tổng thống Đệ nhất Cộng hòa),呼籲國內外私人投資者進行投資,發出政府將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承諾,並頒布了一系列利於投資的措施與政策(優惠稅率、土地租用、所得稅等等)。

政府在1957年至1962年間策劃了多項5年經濟計畫,並根據這些計畫推動南越經濟發展。為了減少對舶來品的依賴,吳廷琰政府推行了以出口為軸心的工業化發展,因此設立貿易保護措施,為了保護國內的輕工業而實施關稅與非關稅壁壘。這讓越南的第一家造紙廠(Nhà Máy Giấy An Hảo)得以在1961年在边和市開廠,供應30-40%的國內內需[2]。那些被保護的工業所需的器材、機械、鋼鐵等的入口享有優惠。同時,外銷貨享有鼓勵性優待,有不少外銷產品甚至得到政府的津貼。政府讓越南盾貶值以刺激出口。南越的出口量在1955年至1965年間得到平穩增長。

越南共和國在這段期間的經濟發展政策具有前瞻性,但是政治矛盾與社會動盪(派系之間的武裝衝突,多次發生的政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的崛起)讓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有所侷限。

1965年–1969年

越南共和國的農業與工業發展
công nghiệp(藍色曲線):工業
nông nghiệp(紅色曲線):農業

在1965年至1969年間,南越的地下經濟蓬勃,政府的財政赤字不斷攀升,恶性通货膨胀橫行,貨幣一而再地貶值,引發了南越的經濟蕭條。連連的戰事,尤其是1968年大規模的春節攻勢讓經濟發展受到嚴重打擊。

南越原本是一個稻米出產國,在1965年卻變成了稻米進口國。稻米的進口一直持續到1975年越南共和國瓦解為止。在1965年至1968年須要進口稻米的原因是稻米收成在這幾年有所下降。從1968年開始,由於稻米種植面積上升了,另外還利用化學肥料、引進機械農耕技術和種植高產品種,提高了稻米種植生產力,所以稻米產量有所回升。儘管如此,南越一直到1975年仍然須要進口稻米,因為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控制的地區的稻米需求增加了,而且隨著北越軍隊向南越挺進,這樣的需求也隨之增加[註 2]

從1965年起,因為停止推行以出口為軸心的工業化發展政策,許多新興工業如紡織業,蔗糖業等受到嚴重衝擊,但也有一些其他工業因此有了發展優勢。1968年與1972年由於戰事的升溫(遭受北越的空袭和春節攻勢),南越的工業幾乎癱瘓,但是在這段期間的其他時候南越工業還是能夠繼續增長。

在這段期間,南越有一個代號蘭花運動(Chiến dịch Bông Lan)的歷史事件。這就是阮文紹政府從1966年6月18日起推行的貨幣改革。在這項改革當中,政府發行了新的鈔票,一般稱作「第二共和國的鈔票」。

1969年–1975年

1972年經濟情勢

1973年《巴黎和平協約》簽訂後美國干預越戰的終止和駐越美軍的撤離,讓南越政府必須自負軍事與國家安全,也頓時讓南越經濟體面臨供求失衡,貨幣供應過盛。雖然國內財政收入與美國經濟援助有所增加,財政赤字卻不斷膨脹。惡性通貨膨脹開始發酵。1970年的通貨膨脹率(根據西貢市民的消費者物價指數)達36.8%,1973年更攀升到44.5%。

越南共和国末期,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經濟與貿易政策如:入口限制,出口優惠,鼓勵國內消費。這讓南越的出口額增加,也連帶增加了入口額。

参见

註腳

  1. ^ 越南共和國(南越)和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統一後建立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雖非奉行市场经济,但繼承了南越在IMF的會員席位。
  2. ^ 根據Đặng Phong(2004年),第230頁,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會向南越控制的地區購買稻米。

参考文献

  1. ^ Lâm Quang Huyên(1997年),Cách mạng ruộng đất ở miền Nam Việt Nam 【南越的土地改革】,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河內,第39頁.
  2. ^ "Nhà Máy Giấy An Hảo", Thế Giới Tự Do【自由世界】,第十期第3卷,第9頁。
  • Đặng Phong (2004年),Kinh tế Miền Nam Việt nam thời kỳ 1955 - 1975【南越時期的經濟1955-1975】,Nhà xuất bản Khoa học xã hội, 河內, tháng 12.
  • Douglas C. Dacy (1986年),Foreign aid, war,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outh Vietnam, 1955-1975,【外國援助,戰爭,和經濟發展:南越,1955-1975】,劍橋大學出版社.
  • Trần Văn Thọ 編輯(2000年),Kinh tế Việt Nam 1955 - 2000: Tính toán mới, phân tích mới【越南經濟1955-2000:新的計算,新的分析】,Nhà xuất bản Thống kê, 河內, tháng 12.
  • 越南國家銀行(1974年),Kinh tế niên báo【經濟年度報告】,西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