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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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公义(553年—614年),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北周、隋朝时期官员。

生平

辛公义的祖父辛徽是北魏徐州刺史,父亲辛季庆是北魏青州刺史。辛公义早年丧父,由母亲柳玉岫抚养,柳玉岫亲自给他传授诗书经传。北周天和年间,辛公义因为是家世良好的子弟被选为太学生,以勤劳刻苦而闻名。周武帝宇文邕时期,辛公义被征召进入露门学,接受命令学习道义。辛公义每月召集在皇帝面前,受命与大儒谈论商讨,多次受到赞叹称异,当时的人都羡慕他。建德初年,辛公义被授宣纳中士,跟随平定北齐,屡次升任掌次上士扫寇将军杨坚担任丞相时,辛公义出任内史上士,参与掌管机密重要的事务。开皇元年(581年),辛公义担任主客侍郎,兼管内史舍人的事务,被赐予安阳县男的爵位,食邑二百户。每次南陈使者前来隋朝,辛公义常常奉旨接待宴请南陈的使者。辛公义后转任驾部侍郎,被派往江陵安抚隋朝边境。开皇七年(587年),辛公义被派去考察各地的养马,得到十多万匹马。隋文帝高兴的说:“只有我的辛公义,为国尽心尽力。”[1][2][3]

辛公义后跟随平定南陈,因功出任岷州刺史。当地人害怕患病,如果一人生病,全家都躲开病人,父子夫妻互相不照顾,人们之间的孝义都断绝了,因此病人大多死去。辛公义对此感到担忧,希望改变习俗,于是分别派遣官员巡视考察管辖区内,凡是病人,都用床和车抬来,安置在官署的厅堂。夏季暴发瘟疫时,病人有时达到数百人,厅堂厢房都挤满了。辛公义亲自设立一张床榻,一个人坐在里面,从早到晚,对着病人处理事务。辛公义所得的俸禄都用来买药,为病人找医生治病,亲自劝导病人吃饭喝水,病人全部痊愈,辛公义这才召集病人的亲戚说:“死生由命,和是否接触病人无关。过去你们抛弃病人,所以他们才会死。如今我集合这些病人,坐卧都在他们中间,如果说传染,我哪能不死,病人却全好了?你们不要再迷信旧习俗了。”各家病人的子孙都惭愧道歉离去。后来人们生病后,争着去见刺史,他家里的亲属,就留他在自己家中疗养。人们开始互相尊重爱护,旧习俗就被革除了,全境之中都称辛公义为慈母[4][5]

辛公义后来转任牟州刺史,到任后先到监狱中,露天坐在监狱旁,亲自查问。十多天内,辛公义判完了所有的案件,才回到官署,所接受的新官司,都不设公文案件,派一个值班的僚佐坐在旁边审讯问话。如果事情没完,有需要监禁的人,辛公义就在官署大厅留宿,始终不回房间。有人劝谏他说:“这官司自有期限,刺史何必自找苦吃!”辛公义回答说:“刺史没有用仁德教导百姓,还让百姓身陷囹圄,哪有把人监禁在狱中而自己内心安宁的呢?”犯罪的人听到这些话,都自己服罪了。之后有想打官司的人,他的乡邻父老都回来劝阻说:“这是小事,怎么忍心去辛苦刺史呢。”诉讼双方大多各自责让而作罢。当时崤山以东连绵大雨,自陈、汝直到东海都受到水灾之苦,只有牟州境内没有受到什么损害。山上出现了黄色的银,采到的人将之献了上去。朝廷诏令水部郎娄崱到辛公义那里祈祷,竟然听到空中有金石丝竹等奏乐的声音[6][7]

仁寿元年(601年),辛公义补任扬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杨暕担心自己管辖内的官吏犯法,在辛公义还没进入扬州前预先派人嘱咐辛公义。辛公义回答说:“接受诏令不敢徇私。”等到辛公义到了扬州,都没有宽缓的余地,杨暕怀恨在心。隋炀帝杨广即位,扬州长史王弘入朝担任黄门侍郎,趁机说辛公义的坏话,辛公义最终离职。扬州官吏百姓在门外申诉冤屈,络绎不绝。之后几年,隋炀帝醒悟,任命辛公义出任内史侍郎。辛公义为母亲柳玉岫守丧离职,不久,被起用担任司隶大夫,检校右御卫武贲郎将。大业十年(614年),辛公义跟随隋炀帝出征高丽,快到柳城郡时去世,虚岁六十二[8][9]

家庭

父母

儿子

参考资料

  1. ^ 《隋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辛公义,陇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庆,青州刺史。公义早孤,为母氏所养,亲授书传。周天和中,选良家子任太学生,以勤苦著称。武帝时,召入露门学,令受道义。每月集御前令与大儒讲论,数被嗟异,时辈慕之。建德初,授宣纳中士。从平齐,累迁掌治上士、扫寇将军。高祖作相,授内史上士,参掌机要。开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摄内史舍人事,赐爵安阳县男,邑二百户。每陈使来朝,常奉诏接宴。转驾部侍郎,使往江陵安辑边境。七年,使勾检诸马牧,所获十馀万匹。高祖喜曰:“唯我公义,奉国罄心。”
  2. ^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辛公义,陇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庆,青州刺史。
  3. ^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公义早孤,为母氏所养,亲授书、传。周天和中,选良家子任太学生。武帝时,召入露门学,令受道义,每月集御前,令与大儒讲论。上数嗟异,时辈慕之。建德初,授宣纳中士。从平齐,累迁掌治上士、扫寇将军。隋文帝作相,授内史上士,参掌机要。开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摄内史舍人,赐爵安阳县男。转驾部侍郎,使勾检诸马牧,所获十馀万匹。上喜曰:“唯我公义,奉国罊心。”
  4. ^ 《隋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从军平陈,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养,孝义道绝,由是病者多死。公义患之,欲变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检部内,凡有疾病,皆以牀舆来,安置厅事。暑月疫时,病人或至数百,厅廊悉满。公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终日连夕,对之理事。所得秩俸,尽用市药,为迎医疗之,躬劝其饮食,于是悉差,方召其亲戚而谕之曰:“死生由命,不关相著。前汝弃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卧其间,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儿复差!汝等勿复信之。”诸病家子孙惭谢而去。后人有遇病者,争就使君,其家无亲属,因留养之。始相慈爱,此风遂革,合境之内呼为慈母。
  5. ^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从军平陈,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养,孝义道绝。由是病者多死。公义患之,欲变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检部内,凡有疾病,皆以床轝来,安置厅事。暑月疫时,病人或至数百,厅廊悉满。公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终日连夕,对之理事。所得秩俸,尽用市药,迎医疗之,躬劝其饮食,于是悉差。方召其亲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关相著,前汝弃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卧其间,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儿复差,汝等勿复信之。”诸病家子孙,惭谢而去。后人有遇疾者,争就使君,其家亲属,固留养之。始相慈爱,此风遂革,合境之内,呼为慈母。
  6. ^ 《隋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后迁牟州刺史,下车,先至狱中,因露坐牢侧,亲自验问。十馀日间,决断咸尽,方还大厅。受领新讼,皆不立文案,遣当直佐僚一人,侧坐讯问。事若不尽,应须禁者,公义即宿厅事,终不还閤。人或谏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无德可以导人,尚令百姓系于囹吾,岂有禁人在狱而心自安乎?”罪人闻之,咸自款服。后有欲诤讼者,其乡闾父老遽相晓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犬牙,独无所损。山出黄银,获之以献。诏水部郎娄崱就公义祷焉,乃闻空中有金石丝竹之响。
  7. ^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后迁并州刺史,下车,先至狱中,因露坐牢侧,亲自验问,十馀日间,决断咸尽。方还大厅,受领新讼。皆不立文案,遣当直佐僚一人,侧坐讯问。事若不尽,应须禁者,公义即宿厅事,终不还閤。人或谏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无德可以导人,尚令百姓系于囹吾,岂有禁人在狱,而心自安乎!”罪人闻之,咸自款服。后有欲诤讼者,乡闾父老遽相晓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犬牙,独无所损。山出黄银,获之以献,诏水部郎娄崱就公义祷焉,乃闻空中有金石丝竹之响。
  8. ^ 《隋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仁寿元年,追充扬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内官僚犯法,未入州境,预令属公义。公义答曰:“奉诏不敢有私。”及至扬州,皆无所纵捨,暕衔之。及炀帝即位,扬州长史王弘入为黄门侍郎,因言公义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阙诉冤,相继不绝。后数岁,帝悟,除内史侍郎。丁母忧。未几,起为司隶大夫,检校右御卫武贲郎将。将征至柳城郡卒,时年六十二。子融。
  9. ^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仁寿元年,追充扬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内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令使属之。公义答曰:“不敢有私。”及至扬州,皆无所纵捨,暕衔之。及炀帝即位,扬州长史王弘入为黄门郎,因言公义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阙诉冤,相继不绝。后数岁,帝悟,除内史侍郎。丁母忧,未几起为司隶大夫,检校右御卫武贲郎将。从征至柳城郡卒。子融。
  10. ^ 王连龙著. 《新见北朝墓志集释》. 北京: 中国书籍出版社. 2013年7月: 175–178. ISBN 978-7-5068-3445-2 (中文(中国大陆)). 
  11. ^ 11.0 11.1 《元和姓纂·卷三·193》:敬宗曾孙术,北齐吏部尚书;生衡虞,唐太常丞。衡虞生郁,礼部尚书。敬宗次子灵宝;曾孙公义,隋司隶大夫,生亮、融。亮,唐侍御史。融,户部员外郎。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隋書·卷73》,出自魏徵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