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文盛
鄒文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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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资政大夫户部尚书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
字號 | 字時鳴,号黄山 |
諡號 | 庄简 |
出生 | 天順四年(1459年) 湖廣公安縣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湖廣公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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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文盛(1459年—1537年),字時鳴,号黄山,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公安縣(今湖北省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生平
湖廣鄉試第十六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進士[1][2],授禮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彈劾鎮守中官廖玘,鄒文盛同郎中楊茂仁考察屬實。此後朵顏三衞屢次犯邊,鄒文盛上奏治理對策,深得兵部尚書劉大夏贊許,并轉達給邊疆官員。之後,出任考察兩廣糧儲[3]。
正德年間,歷任戶科都給事中,出爲保定府知府,累升至福建左布政使。正德十一年(1516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平定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叛變,后管理南京都察院[4]。
明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右侍郎,改戶部左侍郎,升任南京右都御史,改南京戶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秦金罷免,召鄒文盛代任。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簡[5]。
著作
著有《琐围奏议》、《黄山遗稿》等。[6]。
- 《寇公祠饯江编修还蜀》[6](明·邹文盛)
名在当时虏亦知,北门锁钥寄安危。 摧锋聊试千钧弩,补衮应须五色丝。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 雷崖咫尺还相遇,天道分明可再思。
- 《江中凯旋为伍松月赋》[6](明·邹文盛)
中丞执法统江防,文武才兼孰短长。 石浦昔曾占宅相,松滋今已破天慌。 勤王事业真轰烈,报主忠诚正激昂。 考最不须离信地,殊勋多日纪旂常。
- 《请给寇公祠祀典疏》[7](明嘉靖七年)(明·邹文盛)
户部尚书臣邹文盛谨奏,臣原籍湖广公安县,境内有宋臣忠愍(mǐn)莱国公寇准祠堂一区,史志所载,故老所传,盖谓准自雷州丧还,道出公安,邑民插竹迎祭,后复生笋成林,即立庙祭祀。以羽流主祭事,号竹林道院。宋南渡后,孟珙制置荆襄,于道院东南筑书院,以处四方流寓之士,祀准于内,因名竹林书院。理宗亲洒宸(chén)翰,书额赐之,本朝改书院为儒学,而道院仍旧。数百年来邑人岁时致祭,率以为常。臣按宋史本传,准事太宗、真宗,朝为相,忘身殉国,如寿王之立,澶渊之议,是其功之大者,余不能悉数也。及遭谗而死,感民吊祭,能使既斩之竹含生出笋,盖其忠诚义气有以动天地,孚草木,非偶然而之故也。今祠字虽存,而仪文不备,伏望陛下追念忠贤,祭需等项,定立品式,每岁春秋,县官举行祀事,永为定制,实天下为臣子者之大功也(部覆如议行,后有司遵行之)。
- 楹 联:寇公祠(公安县斗湖堤镇)[7] [明·邹文盛]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
亲属
曾祖鄒仕旻,赠戶部尚書;祖父鄒渙,赠戶部尚書;父鄒镰赠尚書。母易氏[8]。
子邹廷泽以父荫任铜仁府知府[6]。 子邹廷济以父荫袭锦衣卫百户[6];邹廷济后以曾孙邹之有贵封赠太子太保[6]。
四世孙邹得鲁“举孝廉初仕巢县令”,“以廉能升邵武太守,善政甚多,郡人立有祠庙”[6]。
五世孙邹之有号怀白,万历末荫袭锦衣,升指挥僉事。崇祯 初以都督同知 (从一品)擢锦衣卫东司房掌卫事 [6]。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鄒文盛,字時鳴,号黄山,公安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劾鎮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楊茂仁勘實其罪,謫長陵司香。朵顏三衞屢擾邊,文盛還奏制馭六策。尚書劉大夏深善之,下之邊吏。尋出覈兩廣糧儲。思恩土官岑濬與田州岑猛搆兵,文盛言:「田州廣西之藩蔽,李蠻 田州之干城,參政武清受濬重賂,以計殺蠻釀成禍亂。制敕房供事參議岑業,濬懿親,為彌縫於中,漏我機事。請先誅二人,而後行討。」業有內援,帝不聽。清尋以考察罷。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正德初,歷戶科都給事中,出為保定知府,累遷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 巡撫貴州。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稱王,巡撫曹祥調永順、保靖土兵討之,尋被劾罷。阿 旁等據香爐山,興隆、偏橋、平越、新添、龍里諸衞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協剿,以貴 州兵擣礮木砦,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徑五,賊皆樹柵。仰攻不能克, 乃製戰樓與崖齊,乘夜雨附崖登,拔柵焚廬舍。賊奔後山,據絕頂。官軍乘間梯籐木以上,遂擒阿旁,餘賊盡平。移師討平龍頭、都黎、都蘭、都蓬、密西、大支、馬羅諸砦黑苗,先後 斬降無算。錄功,增俸一等,廕子錦衣世百戶,力辭免。芒部陳聰等為亂,討破之。四川 土舍重安馮綸與凱里楊弘有怨。弘卒,綸糾緒苗相讐殺,侵軼貴州境。文盛遣參議蔡潮詣 播州,督宣慰楊斌撫定之。請復設安寧宣撫司,以弘子襲,而錄潮功。尚書王瓊以專擅為潮罪,不敍。頃之,改蒞南京都察院。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戶部尚書。嘉靖六年,戶部尚 書秦金罷,召文盛代之。首疏鹽政、錢法十一事。文盛為人廉謹,踆踆若無能。與孫交、秦 金、趙璜咸稱長者。歲餘,以年至,再疏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簡。
-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公安县志(清同治版).
- ^ 7.0 7.1 湖北省公安县寺庙诗文楹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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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金 |
明朝戶部尚書 1527年-1528年 |
繼任: 梁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