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椿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椿越南语Trịnh Xuân鄭椿,16世纪—1623年),越南黎中興朝第3代郑主成祖鄭松的儿子。

黎敬宗弘定十九年(1618年)二月,鄭松命太傅清郡公鄭梉太保郡公鄭椿分爲二道,進兵會擊莫慶王莫敬宽。閏四月,命太傅清郡公鄭梉,太保萬郡公鄭椿等督領象馬士卒,安勇地方讨伐莫朝,諸軍被嵐瘴而回,兵多損。

弘定二十年(1619年)三月,鄭松到東津樓觀舟,回到三岐路,有伏銃射击鄭松的坐,捉得其人,拷问下知黎敬宗與王子鄭椿陰謀殺害鄭松。五月十二日,絞杀黎敬宗。六月,皇子黎神宗即位於勤政殿,改元爲永祚元年,大赦。萬郡公鄭椿因为陰謀射殺王父,黎弼四次弹劾之,于是監于內府。

黎神宗永祚五年(1623年)六月,鄭松得病。六月十七日,朝臣謹奏,以王世子太傅清郡公鄭梉掌兵權,又以次子太保萬郡公鄭椿副掌兵權。六月十八日,鄭椿自率本兵象馬銃碑排插橫亭處,派遣奠郡,蟠郡等將兵破入內府,掠取象馬金銀財物,逼鄭松遷于城外,縱火燒掠京畿。鄭松到达清池縣黃梅社館泊處,派掌監岳郡公裴仕林保护他到親弟奉國公鄭杜大營,用授以大權为由誘鄭椿入營。鄭椿啣草伏庭,鄭松历數鄭椿亂臣賊子之罪,令裴仕林派人斷鄭椿脚足而死。六月二十日,鄭松去世。

参考资料